Aug 17th, 2012, 23:33 | #1 |
走遍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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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理想
年轻的时候,我喜欢远游。觉得越远的地方越有稀奇古怪的东西。来加拿大这么多年,没有远行过一次,最远的,也只有三四百公里。 我心目中最好玩儿的地方是荒山旷野,杳无人烟,但有一番美景。最好能有一个有特色的餐馆,一个厚道好客的老板或者是老板娘。这样的地方我至今只遇到过一个。 那是在大约十五年以前,在我们已经人困马乏的那一刻,眼前突然出现一栋平房,孤零零的横在公路旁边。平房的上面挂着一个招牌:XX饭店。我们赶忙停下车,走了进去。 “有肉吗?” “有!爆炒驴肉。” “那要一份。” “要多少?一斤?二斤?” “二斤吧。有酒吗?” “有。” 驴肉上来了。那是我迄今为止吃过最香的肉。 “老板娘,再来二斤。” 。。。 加拿大似乎不太容易找到这样的地方。到处只有波哥和皮扎,似乎根本就没有上好的驴肉,更不用说是爆炒的了。这是我不喜欢远游的一个原因。 前一阵子看了一个片子,讲述加拿大北面的因纽特人的生活,这个对我挺有吸引力。如果哪天有闲有钱,我一定去那里去走走看看。找一个小屋子,在门口架上篝火,烤鱼。鱼要刚捕上来的,味道特别好的,撒点盐,烤到滋滋的冒油,喝点酒。喝醉了,躺在与世隔绝的旷野里,任风吹。 |
瑞士军刀,斩钉截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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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搜底 (Aug 20th, 2012) |
Aug 18th, 2012, 18:25 | 只看该作者 #3 |
走遍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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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肉的时候,可不能想这么多。 驴和马属于同类,多食其肉伤身。历史上有这么一个典故: 秦穆公带兵出征,半夜有人来报,秦军的马匹都被人偷走了。秦穆公派人去找,在山里看见一大群野人在烧吃马肉。有大臣提议说:野人偷了马匹,现在派兵围剿,可把野人一网打尽。秦穆公说:既然马已经被他们吃了,又何必再去伤人呢?吃马肉不饮烈酒必伤身,赶紧派人送烈酒给他们。 后来秦国和晋国打仗,秦兵被困陷入绝境,突然杀出一群人,把晋兵击溃,救出秦穆公。秦穆公说你们是什么人?为何要救我?为首的一位说,我们就是当年偷了大王的马,大王不仅不治罪反倒赐酒给我们的野人。 众人唏嘘不已。这是有关吃马肉的一段佳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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