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 23rd, 2010, 11:38 | 只看该作者 #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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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二姐也没不开口提遗产的事啊。等开口问的时候,发现大姐已经开始取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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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23rd, 2010, 20:00 | 只看该作者 #26 |
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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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小艺的说法。 二姐再错,也不代表大姐可以独自处理母亲的遗产,除非母亲有遗嘱说,遗产没有二姐的份儿。 一个人不应该因为别人做错了,你就有借口也做错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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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位会员 感谢 Blue Rose 发表的文章: |
qwertyonly (Mar 24th, 2010), 慢乐。 (Mar 24th, 2010) |
Mar 23rd, 2010, 21:26 | 只看该作者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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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不认识当事人,更不了解内情,在这里评判对错好像有点不着边际。但凭直觉,这个儿子做得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两个姐姐无法评价。 我老爸是这么说的,等我们走了,住的房子你们把它卖掉,加上所有存款(好像也就是个一、二十万人民币),你们几个孩子平分,这是我们最后能给你们的爱,没有谁多谁少,听得我眼泪直在眼眶里转。但是,等真到了那一天,你说我出来这么多年,家里什么也管不了,怎么有脸要这个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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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bluebox 此篇文章之用户: |
慢乐。 (Mar 24th, 2010) |
Mar 24th, 2010, 01:17 | 只看该作者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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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什么分啊
三个人如果一致意见,或是平均,或是一个人不拿,两个人随便分,或是一个人独拿,两个人放弃,都可以。 如果3个人都没有财务困难,都不想拿,不如捐了得了。 我们家也是姐弟3个,两个在加拿大,一个在中国,父母跟大姐住。3个人都没有财务困难,父母最近把国内房子半卖半送给了有点困难的表姐,大家姐弟3都没任何意见。我试探过这个话题,估计二老终年能有个百万遗产,不如在他们大学母校(一个大学毕业的)设立一个奖学金,也能留个名下去。反正就这点钱,大家分了,谁分多点分少点反而没啥意思,不如设个基金给更需要的人,还能留个名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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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24th, 2010, 11:03 | 只看该作者 #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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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们的父亲母亲都生活无忧,每月退休金都2000多,医药费都能报销90%,他们都不但不需要子女赡养,而且都经常慷慨接济大姐,给大姐的孩子买钢琴,报课外辅导班等等。而且他们的母亲并不是久病床前才去世的,而是一个人猝死于睡眠中,是大姐在母亲死后的两天后才在母亲家中发现母亲的尸体的。怎么知道是已死两天了呢?因为母亲每天都喝奶,而大姐去的时候发现母亲门前小筐里送奶工送的奶有两袋母亲都还没有拿进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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