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9th, 2005, 19:46 | #1 |
Senior Member
注册日期: Aug 2004
帖子: 284
|
老问题重谈:成为加国居民前,在中国的收入到底该不该报?
最近,又涉及到成为税务居民前的收入在第一次报税时该不该计算的问题,以前似乎在哪里见过有说在加拿大报税不必计算,只有成为居民之后的全球收入才计算。但是没有依据,不报这个收入,心虚。
此帖于 May 9th, 2005 22:25 被 xiaoyaa 编辑。 |
|
May 10th, 2005, 11:53 | 只看该作者 #2 | |
Senior Member
注册日期: Jul 2004
帖子: 150
声望: 45
|
引用:
首次申请儿童福利金(child tax benefit)--牛奶金,要报近3年的收入。(不是报税表) 从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起,要申报全球所得。 04年GST每人每季度大人:$56. 孩子:$29.50 此帖于 May 11th, 2005 17:18 被 qaz0o0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