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 21st, 2012, 19:0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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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KING TICKET
今天在Yonge 和 York MIll的交界处,拿到了传话中黄色的PARKING TIECKET,$ 40,请有经验的兄弟给辅导一下,怎么处理好?上庭还是交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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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派是受到的诱惑不够,忠诚是背叛的筹码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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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21st, 2012, 19:40 | 只看该作者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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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警察的Parking ticket 第一次不用理会。15天过后35天内他们会寄给你notice of impending conviction。这个notice 再给你15天回应。这次你在15天的最后一天去法庭要求 trial. 法律条文见 Section 17, 18 of http://www.e-laws.gov.on.ca/html/sta...p33_e.htm#BK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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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21st, 2012, 23:41 | 只看该作者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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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时间不是问题,这种 trial 是很好的锻炼机会,以便将来面对会影响保险的moving violation 的 trial 心里有底。 另外,很多 ticket 因程序不当或太占时间而被作废。多伦多2008 年作废了近 425,000 张停车罚单, 2006年取消了24,000多张 moving tickets. 如果你一早就交了罚款而你的罚单正好后来被作废了,你觉得市政府会通知你并退还你的罚款吗?当然不会!trial 断除了这种可能。 还有,guilt 或 innocence 和司法结果是两回事。只有证据确凿并不能一定判你有罪。检控官,警察,和法官司法程序不对,即使证据确凿,你一样可以 free to go. 你犯的法(警察开罚单依据的)是 highway traffic act, 警察, 检控官,法官起诉你定你罪的程序依据是 provincial offences act, 要赢官司就要找他们在执行这两个法上的漏洞。他们是 connect, 你要 disconnect. BTW, 这种法庭的法官和检控官基本没有受过正规法律训练的(受理上诉的法官外),而且检控官隶属安省公共服务雇员工会,和监狱看守,发健康卡的同属这个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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