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21st, 2006, 15:36 | #1 |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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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EI工作时间,看不太懂,哪位申请过的帮帮忙。
我现在工作的总时间是896小时,第二份工作被layoff,新移民,去年登陆。 现在我申请EI的条件是910个小时还是420-700小时。 我现在申请可不可以? 2、要求的工作日 多数人在资格审定期要求的工作时间为420-700个小时,这与当时当地的失业率有关。 在某些情况下,资格审定期可能至少需要910个小时,例如: 第一次参加工作; 离职两年后,重新开始工作; *但是,如果你在资格审定期52周内前208个星期因初为人母/父而领取过保险金,你得需要420-700个小时的资格审定期获取常规保险金。 在以前的失业保险金领取中如有违规操作也会增加资格审定的时间。 如果在“劳动力附加期”你能证明自己工作日期超过490个小时,你可以拥有420-700个小时的资格审定期;否则,你得等待至少910个小时的资格审定。 3、劳动力附加期 劳动力附加期是指资格审定期前52周。为计算申请者作为劳动力的时间,我们计入了一下时间: 任何适用于保险的受雇; 任何可支付或已支付的劳动时间(按美周35个小时计算-计薪) 任何与适合保险的雇佣工作相关的时间;包括: 工人的赔偿金(一次性付款或永久性结算除外); 工资损失保险收入; 由于撤销工作而支付的赔偿; 在2周的等待期内为预防失业保险而得到的收入;以及 根据加拿大人力资源和技能发展部门制定的机构接受的教程期; 经过批准的自我雇佣或工作创新期; 没有工作但有收入来源以预防工作突然停止; 正在等候期间; 由于工作争议而停工(如罢工,停工); 被剥夺资格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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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1st, 2006, 17:36 | 只看该作者 #4 |
华枫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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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hours Or, no chance at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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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42.tinypic.com/eqdv2x.gif http://img517.imageshack.us/img517/1...1123801530.gif 做爱做的事,交配交的人.穿别人的鞋,走自己的路,让他们找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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