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 9th, 2009, 15:5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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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说几句
学了一点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在这里。 1. 如果你没付钱就带东西出去,就是UNLAWFUL POSSESSION. 当时老师给了一个小案例:一位女士在买单的时候发现钱包落在车里,忘了放下东西就去车上拿钱包,被保安留下。老师讲这个女士就是“STEAL". 2. 在上述情况下,保安或店主有权要求当事人留下。当事人要配合,负责保安或店主可以采取适当的”force“来让当事人留下。接着上面的案例:女士不肯留下,想走,走不了,就踢了保安。老师讲这位女士犯了”ASSAULT AND BATTERY" 后面应该怎样做,我也不知道,帮不到楼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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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ontofun (Nov 9th, 2009) |
Nov 14th, 2009, 18:0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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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是有权扣留嫌疑人的
前提是他/她偷了东西。 但是无权搜身。只有警察才可以。如果没有搜到证据,嫌疑人可以起诉商店FALSE IMPRISONMENT. 如果有证据,他/她不能起诉商店(不管是什么原因,只要是找到未付款的商品); X 旺的案子我没太看。应该是争论的焦点是商店扣留了老黑,但是警察不能在老黑的身上搜到证据。所以商店犯了FALSE IMPRISONMENT。 因此,店主们一定要注意这一点。如果不能当场抓现行,问题就麻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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