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6th, 2005, 23:40 | #1 |
Senior Member
|
新移民骑自行车(在人行路上)遭遇车祸和罚单,恳请指点和帮助
2005年5月16日早晨,我骑成人自行车0610从家(LINDEN AVE 靠近KENNEDY AND EGLINTON),沿着EGLINTON大街南侧的人行道由东向西方向的上前进,目标是在 NORTHLINE AVE上班工厂(靠近VICTORIA PARK AND EGLINTON,在O‘CONNOR DR。上)。 当我过WARDEN 和EGLINTON的交通路口以后,继续西行20米,看见一辆浅棕色的大宇吉普车挺在人行通道的南侧(TOMMY COOK的门前),我有意识的用手握自行车的手闸减速,当骑至吉普车3米左右的时候,看见该车司机,女性,棕色头发,白人,一直观望她的左侧那些在KENNEDY大路上由西向东前进的车辆,她没有看见我在她的右侧,感觉她不会启动就想从她车前在人行通道上骑车穿过,结果事故发生了! 她的吉普车的左前轮撞了我的自行车的后轮,并把我和自行车从人行通道上推至马路上,离路边大约1米左右。造成自行车后轱辘被碾而严重变形,人倒在马路上,双手腕、左膝盖和右手背有滑伤,左小腿和左脚踝关节感觉疼痛。 她离开从车内下来,直说:“I AM SORRY!” 看我躺在马路上很痛苦,就马上和911联系,先后有四辆警车和两辆救护车出现在我的周围,警察让我自己尝试是否能站立和行走,我在警察的注视下从马路上爬起,一瘸一拐的走到人行道和TOMMY COOK 门前汽车出口交接的马路边,坐下等候警察和急救中心的询问;医生看我能走路,还可以以感觉疼痛的左腿金鸡(颤颤巍巍的,持续1、2秒),查看我破损的皮肤,询问我头部是否受伤?我说头感觉没有着地;他们知道我有健康卡,便告诉我回家用冰冷敷伤痛处,没有什么大问题就离开了;警察询问我的自然情况;可否有驾驶执照(我是2005年4月考的G1,暂时还没有考G2的计划,经历这件事情,我真的害怕驾驶车辆了);从那出发,到那里去;是否喝酒?骑车还是推车?在马路上还是人行通道还是那里骑车前进?什么距离看见吉普车的?都看到了什么?让我描述司机的年龄,头发颜色,人种;发生事故的时间(我没有带手表,感觉是0630左右,我想警察可以从女司机报警的电话查出时间的)以及伤势;还检验我的车闸如何(我的车闸几乎是新的)、测量我前轱辘的直径,并让我在录的口供上签字。 在这同时,有些警察在拍照事故现场后,陆续离开了;当剩下两个警察的时候,一个年过50的白人、男性带着工作牌从TOMMY COOK方向出来,主动和警察联系,说他目击到这个事故的全部,警察把他带到一边录口供,没有让我听见他说什么,我只看见他在警察的指导下填表并比划、描述什么。 我感觉很冷,一个年轻警察就让我到他的车上休息,我看见那个女司机和另一个警察在说什么,似乎拿到一个单子就回到她自己的车里,启动车倒回并从另一个出口离开了;这时候警察让我下车,说他要执行公务了,让我到另一个警车那里。我下车以后,只剩下一个警察坐在警车里面,先给我一份事故报告,上面只有我和那个女司机的详细资料;然后给我一个黄色的单子,告诉我两周之内到1530 MARKHAM ROAD去,上面写着325元的罚款。 我很困惑,警察就下车指着黄色单子的背面,告诉我有几种选择,一定要去1530 MARKHAM ROAD 在两个星期内;我陈诉我在人行道骑车呀,为什么罚款呀?他告诉说女司机说她只看见我在马路上骑车,天哪!!我骑车一直在人行路上,由东向西前进,而我的右侧是由西向东前进的机动车,我怎么敢上反道骑自行车,和奔驰的机动车相向前进呀!!!警察说我们描述的不一致,所以必须去他告诉我的地方;然后他领我来到我的自行车前面,告诉我车后轱辘已经变形,车已经无用了,并把车从马路扶起来,抬到草坪上,就开车也离开了! 现场只留下受伤的我、破损的自行车,还有让我生畏的罚单!!!! 我真的好郁闷,骑自行车在人行路上被撞,自行车报废、人受损、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也有丢失的危险、吃罚单,还有可能造就我一辈子不敢开车的可能!!! 为什么受伤的都是我呀????? 请大家指点我如何处理这棘手的问题,谢谢!!我是曾经短登三周多,二登刚三个月的新老移民!!!!!! |
|
May 20th, 2005, 00:00 | 只看该作者 #15 |
ZFMG-X20A StrikeFreedom
注册日期: Jul 2004
帖子: 3,989
声望: 3399165
|
很不幸,楼主对于交通法规几乎是法盲。人行道是给行人也就是非机动车用的。自行车在人行道上只能推行,也就是你自己走,推着车走。过马路时,虽然你走了人行通道,也就是斑马线吧,一般这里的斑马线不特别画横线,只是两条竖线画出一个通道而已,但那是斑马线,就是说也只能给行人去走,也是不能骑车的,骑着自行车时你是机动车,走在斑马线上是违法的,你根本没有路权。骑自行车必须走汽车走的LANE,这是常识。所以在这次事故中,你属于撞了也被白撞的主,特别是自己还强调是骑在人行通道上,很不幸,因为你首先违法了。楼主的G1考试不知是如何通过的,这些在GUIDE BOOK里都有说明。但这并不代表你不能要求赔偿,去打官司,也许法官会出于同情或道义给你一点补偿,因为你是弱势,开车是强势。不过这只是出于道义或是同情,并不代表你站在理上。所以在加拿大要特别注意,骑车最好不要在人行道上骑,首先警察看到是会罚款的,而且万一你撞到行人,就更麻烦,你违法,而且你变成了强势,行人是弱势,会对你更不利。看老外,都是在LANE上骑的,这时候他是弱势,看哪个开车的敢碰他。我碰到骑车的,宁愿变线超他,也不愿意贴着他超,万一他车把一摇,倒到你车上,这时候就算大家明知道他是在讹你,也没办法了。在别人的地盘,要注意自我保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