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5th, 2005, 03:1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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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房屋管理公司谎称未收到提前六○天的退房通知,委托一家公司向我收取3500多元的
前房屋管理公司谎称未收到提前六○天的退房通知,委托一家公司向我收取3500多元的天价费用。 我和我太太两人2003-07 至2004-08 共一年两个月 居住于 JANE & WILSON 的一座大楼,房租693元,当时的优惠是不用预交2月的房租,只需交693的money order后就搬入了,期间每月按时交租,一年后见到后搬入者有许多如免费停车位送空调免一个月租金等优惠,写信询问是否老住户也有相同待遇,如果没有我就要搬走,管理人员告知必须提前60天通知,于是写了搬迁通知条,不得已又多住了2个月, 临走留下钥匙给管理员并要求她上去看一看,管理员说“that’s OK”留下钥匙并没有上去检查房间。实际上房间保养得很好,走之前并作了清洁,所以我们很放心的离开了。 2005-05-14左右收到一封信来自Searchways-2000 关于“rental arrears $3540”的信件,我以为对方寄错地址,因为前房东Berkley公司管理很混乱的,基本每星期都有人搬出搬入,所以给她回了个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他改正。没想到他又给我发来了一封详细的电子邮件,原文很长,大意是说受前房东Berkley公司委托追讨欠款3540元, 其中一:九月份发现房屋搬空,收取房租 ¥693 二:未收到退房通知,收取十月、十一月房租 $1386 三:据称he floors, baseboards and radiators had to be repaired,并且 entirety had to be plastered and painted. Exemplary and Punitive Damages in the amount of $ 1,000.00 四:Cost 15% of Claim $ 461.85 五:extra $ 200.00 in advertising fees for add placement in various rental publications.(这项费用比较奇怪,开始没有,在后来的邮件中出现,但总金额中也没有加入进去) 合计 $3540.85 我和太太在在递交退房通知时候没有向他们要回执,实际上也没有回执,(同时我太太还口头通知了管理人员,那位小姐还建议我们可以搬到其他楼层,这样就可以得到优惠。)其他住户好像也没见有拿回执。 我和太太在居住期间干净整洁,并无任何破坏的痕迹,这公司凭空捏造1000元的罚款究竟也太混帐了,但这厮的信件来看似乎是个专业人士,如果他勾结专修工人一口咬定那房间有损坏现象,那我该如何办? 这家公司扬言要去Toronto Small Claims Court,他还说要把文件送到“Equifax”和“Trans Union”。 我和太太现在都没有找到工作,我太太现在就要生小孩了(预产期6月5日),我们平时遵纪守法,小心谨慎,没想到人在家中座,祸从天上来!对于这样的事情不知该如何处理,特向网上各位高手求助。 谢谢! 此帖于 Sep 30th, 2005 23:39 被 深海老鱼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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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5th, 2005, 09:04 | 只看该作者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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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是个教训,今后任何付款都要留下收据,对方不同意的话,宁可放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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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公司往往通过这些手段,收刮钱财。你能做的就是申诉,比较被动的是你没有证据,因此建议寻找律师看看是否有可能帮你。当然,找律师要花费费用。 建议今后凡是多留小心,北美这里好些人就是利用法律做手脚,让你有苦说不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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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5th, 2005, 11:13 | 只看该作者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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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egalaid.on.ca/en/area.asp#toronto 去legal aid问问吧。没有收入可以免费服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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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5th, 2005, 22:15 | 只看该作者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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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如此回答......
引用:
法律中心工作人员工作很忙,在我简述情况并传真资料给他们后,得到答复如下: 一:对方威胁要去法院告你,如果对方已经提交法院,你将收到法院信件,现在你还没有收到法院通知,可能对方还没有提交,等收到法院通知信再说。 二:对方要报告信用公司,信用公司这么多,你不可以阻止他这么做。(我追问坏了信用记录对我以后的贷款、开办公司、经营商业有影响怎么办?)等到那时候再去解决。 三:鉴于你英语不佳,你需要的不是律师,而是翻译。 以上就是询问免费法律援助所得到的帮助。 另外,对方如何得到我现在的地址我也搞不清楚,估计他们是专业讼棍,从去年九月到今年五月查到我的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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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5th, 2005, 22:52 | 只看该作者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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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见所闻房客退房好像也没有要求他们给予回执的。 引用:
讼棍敲诈是为了钱,律师打官司也要收费,更何况英文不好吃了大亏,法律的文书看了就头大,自己到小额法庭告他谈何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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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9th, 2005, 17:24 | 只看该作者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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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这个办法不可取!
个人认为这个办法不可取!(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所以下面的措词不一定合乎法律规定.) 因为他们可以认为你有意躲避,相当于"有罪逃匿";而且他们要报告小额法庭或者信用公司的话,你能收不到吗?收到之后怎么解释你逃避的这个事实呢? 引用:
我来说说我的经验教训: 我头一年在多伦多的某医院生小孩,差不多一年以后收到该医院的一封信,要我交200块钱的某费用. 我请教了同事和网上的一些朋友之后,感到不能怕事(我也是搬家了,但他们也寄信到新的地址来,所以逃避是没有用的,你搬家总要报告给健康部和驾照部门吧?),所以后来有地址和电话的变动时,总是及时通知他们,让他们感到"我没做亏心事,不怕你们和我联系,我愿意配合你们搞个水落石出." 我问该医院的收款部门,是什么费用,该部门让我去医院的另外一个管记录的部分问,没有下文;我说如果回答不出,那么我不能给你们付钱. 之后几个星期他们没有和我联系,我以为这事情就这么了了,没想到接到催帐公司的来信(我们也是一直谨小慎微,没想到祸从天降,当时我都快晕过去了).其实催帐公司只是一个普通的公司而已,他们从一些客户单位那里低价"买"来这些"呆帐",能收回的就是他们赚的;至于他们什么时候/用什么以后可以通知信用公司给你记上一笔,我不清楚. 我的那个催帐公司是一个印巴人之类开的,那个负责催我的款的女的,大概见多了欠账不还的,一开始就态度很凶恶,语气很严重,给我的感觉就是恨不得马上就要报告给信用公司/甚至报告给健康部和警察局,所以给我很大的压力,对他们也是又喊又叫的. 这样和这个催款的女的打了几次电话之后,情况越来越僵,都无法谈下去了.后来我明白了,他们就是负责催款,这么能收回来怎么做,至于这款是否合理就不是他们的工作范围了. 后来我就给这个催款公司的经理打电话,之后又给总经理打电话,最后搞明白了:交涉这款是否合理,我必须和那个医院去谈,这个总经理同意把我的CASE HOLD住,就是不会报告给任何其他第三方;同时我也主动表示,和医院那边交涉有任何结果我都会主动告诉她. 从中我有两个经验教训: 1. 谈话的时候情绪不要激动(否则他们认为你有些"病态",不够理智),有理说理,态度合作,但是不能松口的地方一定不能松口; 我当时一再强调:如果该我付的钱,不管是多少,我一定会付;但是我要看到充足的理由和证明,否则不该我付的钱我一分都不会付. 2. 如果一个员工不能给你满意的答复,让他给你转他的经理,如果他不愿意,你可以自己直接找他的经理,同时可以理智地/有理由地告上那个员工一笔. 之后我又打电话给那个医院,找AR经理,还是让我找记录部门;记录部门找不到相关记录;告诉那个AR经理,他也不知道怎么办,就说我肯定要付这笔钱;我觉得已经没有和他纠缠的必要,管他要他经理的电话,他给我转到医院的副总那里(之后我自己查到她的电话号码),首先告知我的声明(如果该我付的钱,不管是多少,我一定会付;但是我要看到充足的理由和证明,否则不该我付的钱我一分都不会付),我所做的一切努力(我医院若干部门的交涉/和催款公司的交涉),同时我怎么积极配合主动合作. 这个副总告诉我会给我去查,我就问那么什么时候我再打电话来合适,同时告诉她我家里的电话,等等. 在此期间接到3封催款公司的催款信,我都一一打电话回去,从此以后我只和催款公司的那个总经理谈话. 在此期间,又得到一个经验教训: 如果能用传真方式的,尽量用传真;有时候没必要或者不方便用传真的,自己马上做一些记录:哪年哪月哪日几时几分谁打来,什么事情,说什么了,最后要怎样. 最后,我多次打电话去问医院的副总,均让我等待;同时按时向催款公司的总经理汇报和医院这边的进展. 这样一段时间以后,没有有效的进展,我也因为工作的缘故搬到另外一个城市,就不了了之了. 我后来查过自己的信用记录/也去家庭医生那里使用过健康卡(因为但是催款公司的人声称要取消我的健康卡),都没有问题.所以我想这个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对于你的情况,我坚决认为逃避不是办法,我认为你可以依照我上面所说的三个经验教训,积极地处理事情. 我谈谈自己的一点想法: 首先对你有利的一个因素:时间!你可以问为什么这么久以后才和你联系?因为时间久远,很多证据都不存在了或者难以寻找了.(我记得加拿大是他们要告的话,他们得拿出告你的证据?这个有待考证.)如果他们说他们没有你的联系方式/一直在寻找你什么的的话,那么我认为你就在有主动的位置了(因为你一直没有故意躲避),你有一堆一堆的问题可以反驳他们. 其次:收集对你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他们是否知道你搬走/什么情形下有什么人可以作证,或者甚至可以描述自己大概在哪天和谁交的退房小纸片/上面都怎么写的,以及其他的相关证据. 再次,告诉他们你会积极配合,但是要对方出示证据,给你一份正式的,如果没有,复印的也可以(如果他们胆敢造假,那么你后半辈子就可以靠他们生活了).如果没有证据,参照我上面的做法. 再次,你可以管他们要他们上级管理部门的电话,如果他本身是一个独立的公司的话,让对方告诉你管他们的政府部门的电话号码.如果不给,告诉他们你会自己去找.这个情况的话,你自己辛苦一点,去找找(我估计这个时候他们自己已经心惊胆战了).然后咨询政府部门你的情况该怎么办.如果该楼经常做这样的事情的话,在政府某些部门应该有记录的. 最后,如果你有时间精力,对方想放弃的时候,你可以猛追一下,让对方赔偿你的各方面损失. 最后的最后,我想告诉你: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心平气和/理智地解决事情.相信这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如果你真的没有做不对的事情,那么总有说理的地方.如果你上面的路还走不通的话,还有法院/议员/警察局等等地方. 自己该干什么还干什么.让你太太精神放松,生一个健康快乐的宝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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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8th, 2005, 23:03 | 只看该作者 #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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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枫论坛像你这样的倒霉蛋不止你一个!!!!
引用:
在安省住公寓,提前退房,绝对不是填写什么公司出具的小纸片!你已经大错而特错了。根据法律你应该上政府网站下载,或去信索取专门的、正式的、统一的表格,叫做“Tenant’s Notice to Terminate the Tenancy” 。Monthly tenant without a fixed term agreement - 60 days notice. The termination date cannot be earlier than the end of a month. Tenant with a fixed term agreement (e.g. six-month or one year or longer lease) - 60 days notice. The termination date cannot be earlier than the end of the fixed term. 这张表格上清楚地载明:The landlord may apply to the Ontario Rental Housing Tribunal for an order evicting the tenant without further notice. 物业公司接到这份两页文件,会认真地、书面地、正式地给你们回复,讲明你什么时候可以搬迁,搬迁时要注意什么等等。 这只能说明现在出租房屋极其困难的大趋势下,你的前物业公司可恨你们迁出,利用你们的不正规做法,趁机敲诈一笔。 无论后面有无住客迁入,你们事实上已经违反了安省租房条令。最好的办法,就是花钱消灾,赶紧按照对方要求原银奉上。否则,去相关部门投诉确实没什么用,给份通知给他们,吓不着他们。二是对他们不再理睬,你就等着赔款额乘坐长二捆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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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5th, 2005, 21:42 | 只看该作者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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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老博]在安省住公寓,提前退房,绝对不是填写什么公司出具的小纸片!你已经大错而特错了。根据法律你应该上政府网站下载,或去信索取专门的、正式的、统一的表格,叫做“Tenant’s Notice to Terminate the Tenancy” 。Monthly tenant without a fixed term agreement - 60 days notice. The termination date cannot be earlier than the end of a month. Tenant with a fixed term agreement (e.g. six-month or one year or longer lease) - 60 days notice. The termination date cannot be earlier than the end of the fixed term. 呵呵,事实上有多少人是这样做的?我自己,包括认识的人从来没用过这张表格。 很多政府部门,法庭调解都是偏向租客。这种无赖物业公司这种事一定很多,他们才不傻,不会为几千$打正式的官司。多赔N倍没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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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6th, 2005, 15:18 | 只看该作者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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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开了告票,很多政府部门,法庭调解都是偏向驾驶员。这种无赖警察这种事一定很多,他们才不傻,不会为几十$打正式的官司。多赔N倍没可能。 租房开车皆如此,没挨罚收告票,并不等于不违法。嘻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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