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8th, 2008, 19:1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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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如何办分居
我现在准备和老公分居,分居需要去法院备案或者有什么手续证明嘛?请问多久才能提出离婚申请。 另外,一年半前他申请我来的,离婚对我会对我的移民身份有影响嘛? 谢谢! 此帖于 Jul 8th, 2008 19:50 被 叮当不一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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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15th, 2008, 04:02 | 只看该作者 #10 |
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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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个说法
虽然不太清楚你的情况,作为华人我把我知道的告诉你,希望你是个好女孩,能善用 1 一般来说分居用不着去法院备案,法院也不会受理,最多只用去律师那里宣誓,但这要看情况,例如你必须提供感情破裂的理由和证据,由律师作证,并且负责信件通知你的丈夫,宣告分居开始,但这些收费不菲。其实一般来说只要你搬离你丈夫的住所,有信件或则其他证明从什么时候开始分居就行了,不用任何理由,你有你的选择,这属于无过失离婚,是基本人权,你也可以提出理由,但无论有否律师必须分居一年后法院才受理离婚,而且法官一般不会考虑你的分居理由,只要分居超过一年,你就可以单方面离婚而无需对方同意。 2 最好不要让你丈夫知道你的住址,因为你丈夫就算想告你,由于不涉及任何刑事成份,也只能是民事案子,这样的案子,警察是不会受理的,这样,你丈夫除非亲自将告案交给你或则寄给你并且由你亲自签收,这场民事官司才叫成立,否则法院和移民部也不会受理。 3 如果你是被担保者,还有一点你要考虑,就是以后入籍。你的婚姻状况不会影响你的入籍申请,但是由于你丈夫是你的担保人,而你在入籍后这种担保条件就会自动取消,所以如果你在这期间申请了政府救济或是其他社会福利,在移民官审批你的材料时他会向你追讨,如果你不回应则会向你的担保人追讨,如果你的担保人给出拒绝支付的合理理由并且得到移民部认可的话政府又会继续向你追讨,在这笔债务没有完成之前你的入籍申请不会得到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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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当不一 (Jul 16th, 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