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15th, 2010, 18:06 | #1 | |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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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股东投入约14万参与管理不工作得到“公司剩余的所有税后利润”约8万; 47万的连锁生意年税后纯利13万要求不算苛刻, 不参与运作的股东“回报锁定”是比较简洁的方式且每年15%要求不高, 小股东只参与管理两年回报是不错的deal,(皆因大股东的友情支持) 将来如有一方要退出或出售生意或市场剧变使利润突破底线等等时如何合作现在应该多探讨协商, 个人唯一的顾虑点是: 要做到合作长久就必须“责/权/利”三位一体,大股东无可避免地对生意承担主要的责任,虽然他让利只拿低于40%的回报但却无法将责任降到40%以下,毕竟做生意“责任”常常比“利润”更沉重;某些时刻,大股东还是要无奈地回到桌前来“管理”该生意. 而只投入30%的经营者却得到60%以上的回报,这对生意长久稳定也是一个不足; 反过来说,“锁定回报”是针对不参与经营的小股东,或这种合作方式一般只发生于家族成员之间的合作. 想起前段时间有人将酒吧生意中的厨房无租金转包(分担其它杂费),100%的owner竟然觉得让点利润然后将生意变得简单从而自己可以回国探亲海边散步,这种切让利润并让其操控生意(部分)却不附送责任的做法对生意是致命的. 仅供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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