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14th, 2005, 02:5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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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和法律打交道的朋友吗?救命啊
朋友去店里偷WEBCAM,躲在WASHROOM里拆了包装,但后来没敢拿.走出店门的时候给逮住了,当时身上除了小刀,什么都没有. 原来拿的时候就给人录映了.朋友被CHARGE了,又担心又怕,想在13楼跳下来死了算,吓死我们了. 想请大家解答一下,假如被判有罪的话,(她是初犯). 1\一般的刑罚有多重 2\会否影响入籍 3\对她正在NAIT就读的放射科(2年)毕业后的就业有无影响. 谢谢各位,如有知道的请尽快解答,我们已经在找防止自杀的咨询热线了. 她好惨啊,女儿又进了医院,老公又不在身边,生活好苦的,想买个WEBCAM帮女儿照些相片留个纪念又舍不得. 其实情形就是: 1\人家有她偷偷摸摸拿WEBCAM的录像 2\找到破包装和附件,找不到主要证物-WEBCAM 3\她自己的口供-----这个是致命的,她给保安一吓,就通通都说了,说自己想偷,但后来没敢拿.后来去她扔的地方又找不到,她说自己买一个赔了算了,保安和POLICE又说不行.我们都说她笨. 4\但是对方有侵权的事实在先.----------就是说,保安犯了个错,就是在房间了抢她的外套,准备去搜身.这是绝对不合法的,但她当时傻了,没有在POLICE面前CHARGE他们,如果有的话,估计人家也会放她一马.对方先接触她的私人物品在先,然后她才怕得要死的说出来.当时房间里有CAMERA,估计会有录像 我们在想,能否捉着第4点,然后再翻供,但又怕对方不承认有抢她衣服的行为,同时把抢她衣服的行为那段录像抹掉了.那她就好不利了. 但是她一直有跟保安和POLICE要求翻译.但他们一直没有理睬她. 在法庭上,她可不可以说,保安侵犯人权在前,导致她受惊之下,按照保安的诱导来说的,进而翻供呢? 谢谢各位的关注,请大家帮忙了解一下,过年的时候,看着她几天没吃饭的愁苦样子,还要到医院陪女儿.心里就好替她难过.请各位帮帮同胞吧. 她最担心,怕被剥夺永久居民的身份,她在中国一无所有了,女儿又多病,回国的话,医药费根本负担不起. 女儿哭,才5个月大,她又哭,看得我们和护士都眼红红的.好惨啊 请各位好话要说,丑话也要直言,比如哪些专业和职位是要SECURITY CLEANCE,不要让她读完书,背了一身LOAN,却找不到工作,就更加害死她了. 谢谢大家,祝各位情人节快乐.请大家快乐的时候继续帮助不怎么快乐的同胞,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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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14th, 2005, 05:16 | 只看该作者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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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可以搜身的吧 http://www.aroundthebay.ca/rcmp/shoplifting.htm 你的朋友最好的情况是“赃物”不在身上,但法官和警察保安都不是吃素的,别看抓杀人犯不行,这种小case他们处理的多了,johny,你的解释大部分行不通的,你要看质量,你可以大大方方在店里看,可以看样品,可以问sales,你要拆也可以在货架旁边拆,干吗要到洗手间去拆。 但你朋友的“口供”的确对她不利,但警察录口供是可以的,保安我不清楚,但估计会授权可以问,起码你的名字地址等资料是绝对可以问的,但你说什么是你自己的事,你可以什么都不说,但后果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你先把我给的网页好好看一遍,我估计保安警察做法应该没有什么不妥当的,毕竟人家就是干这个的。 我想最好的情况就是留个记录,加罚款社区服务什么的,也许不会判jail。 永久居民没问题的,这个不用担心。 她估计工作也只能在医院或诊所吧,或者相关的护理等行业,据我所知,很多都是要做criminal record check的,而且我听说linc老师和一个hrdc的来讲座的人介绍,很多的volunteer都是要做criminal record check的。 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我不是做这个行业的,肯定有说的不对的地方,可能吓着你和你朋友了,不过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最好的就是往最好的地方争取,至于以后,我想说的是车到山前必有路,乐观一些,偷东西法律都没判你死罪,你干吗就要轻生啊,天无绝人之路,吸取教训就好。 btw:有位空气哥们前一阵在法律坛子出没,你可以问问他,他好像做过保安,应该会有些权威的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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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14th, 2005, 10:43 | 只看该作者 #9 |
非法律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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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定罪, 入籍方面, 暂时这几年是别想了. 如果她是初犯, 她能改过自心, 过了这几年她的案子也能消掉. 其实报纸上的洗底专家就是干这个用的. 如果不准备认罪,就需要找律师上庭. 胜诉机会50%. 一般这类case律师费用$2000, 你可以跟律师make deal, 先付一部分, 如果案子赢了再付另外的一部分. 在上庭前, 法庭有个庭外调节. 就是如果她现在认罪(这种情况就不用请律师), 她在一年之内去社区中心作服务, 做完了一定时间的服务令后, 在一个具体规定的时间内如果他在这其间内没有再犯罪, 她的案底可以申请消掉. 她也可以重新做人了. 也可以入籍. 至于工作方面, 有很多工作需要进行criminal l check的. 所以这个要看她找什么样的工作了.现在手头上的问题是先把这个官司解决掉. 不过无论怎么样, 找个好律师去咨询一下也是很有必要的. 此帖于 Feb 14th, 2005 11:15 被 深海老鱼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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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14th, 2005, 11:59 | 只看该作者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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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做贼的心理素质千万不要乱尝试。就想找工作一样,有人简历10%造假一问就问倒了,有人100%造假却能蒙混过关,都是心理素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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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14th, 2005, 12:18 | 只看该作者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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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底拿没拿出去店门这是关键。没拿出去就不算偷。虽然有想法,有行动,但是没有构成偷。 2。如果拿出去了就是theft under 1000。对于初次犯罪法庭一般判unconditional discharge。会有一个犯罪记录(3年)。三年后去警察局要求取消记录。对于一般求职不会有影响,但是对于某些要求严格的职业就永远不可能了(比如想当警察)。 3。最省钱的办法是不请律师。因为案情比较简单,惩罚不会很重,可以在开庭之前在法庭门口找见习律师(legal counsel),免费的。第一次开庭就是报个到,第二次开庭要问你认罪不认罪。最迟在这次开庭之前一定要找见习律师商谈案情。 另外在这告戒所有的同胞们。加拿大的法律是坦白从严,抗拒从宽!这不是说你要胡说八道地为自己开脱,而是记住你有权保持沉默。无论是保安,警察找到你,问你任何问题都不要急于回答。你只说一句话:我要见我的律师。这是你唯一要说的话。很多情况并不是案情复杂,甚至根本就够不上犯罪,但是你说了就是你干了。You have right to remain silence. Anything you say may and will be used in the court of law to against you.这句话都知道吧?但是到时候就慌了神了,或者急着为自己开脱,辩解。结果是越描越黑。切记切记! 请不要误解我的忠告。这不是说你可以歪曲事实,撒谎。说假话妨碍司法一样犯罪(Marsha Stuart 的六个月大狱不是因为她违法抄股,而是因为她对法庭撒了谎)。说假话犯法,不说话不犯法。可以简单这样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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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14th, 2005, 12:30 | 只看该作者 #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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