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 1st, 2004, 19:49 | 只看该作者 #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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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加 中 中 中 中 中 加 加 如果按ONLYI的说法,在第5年中以某一天为起点,前推5年,后推5年都能满足居住要求,但实际上此人9年的居住情况是不满足居住条件的。因为从第2年到第6年,第3年到第7年,第4年到第8年,这三个连续的5年中,此人都在加拿大居住不满2年。 因此,判断自己是否满足居住条件,要以任意连续的5年这个时间段来判断。要理解"任意""连续"这二个词的真正含义。 此帖于 Sep 2nd, 2004 10:27 被 wonder old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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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1st, 2004, 21:57 | 只看该作者 #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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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登陆后少于五年的应该怎么算? 2)如果是这么这样: 中 中 中 加 加 中 中 中 加 应该是符合规定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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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1st, 2004, 23:42 | 只看该作者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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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nlyi
"登陆之后任意一天的前后5年,是说登陆后以任何一天为起点算,不论前推5年(只算登陆后的)还是后推5年, 你都满足或者有可能满足2/5年的要求" 请问,这个算法是一次性的吗?也即“任何一天为起点”怎么理解?举例来说,我登陆后即住满了两年,拥有了永久居民身份,然后我打算回国再居住几年,这样不行吗?按照您的说法,即便在登陆后即满足了五年内住满二年的要求,我们仍要担心在此以后的(拿到永久居民身份)“以任何一天为起点算,不论前推5年(只算登陆后的)还是后推5年, 你都满足或者有可能满足2/5年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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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2nd, 2004, 10:22 | 只看该作者 #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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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们自己检查起来也是如此,当你每次计划出境时,或者你已经在境外,你就需要考虑你回来的日子,以拟回来的那天为基准,前推(往回算)5年,在境外的天数只要累积不超过1095天就可.次次如此,自然就满足了在任意连续的5年当中在加拿大住满2年的要求. 此帖于 Sep 2nd, 2004 10:31 被 wonder old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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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2nd, 2004, 13:16 | 只看该作者 #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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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看懂我说的话, 或者我没表达清楚, 我说的任何一天就是指每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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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3rd, 2004, 05:04 | 只看该作者 #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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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您这么一说我终于明白乐!真是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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