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18th, 2012, 09:24 | 只看该作者 #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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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商低下的人最有可能歧视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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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心理学家通过研究发现,童年时期智力水平(IQ)低下的人,成年后最有可能成为种族主义者或患上同性恋恐惧症(Homophobia)。低智商人士不大容易与其他种族的人群互动交流,因此帮助他们消除偏见可能会非常困难。 霍德森与伯塞利的研究报告已发表在今年2月出版的《心理科学》(Psychological Science)杂志上,感兴趣的网友可以点击下面的连接阅读电子文档(英文PDF)。 http://pss.sagepub.com/content/early...2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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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0th, 2012, 09:37 | 只看该作者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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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新 (Jun 21st, 2012) |
Jun 20th, 2012, 14:24 | 只看该作者 #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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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同性恋的人,缺乏作为一个有教养的公民的基本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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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歧视同性恋,属于观念错误。这种人可能有知识,但却没文化。就因为你是多数,就可以歧视少数吗?与自己不一样的人也是人,必须得到尊重。 反对同性恋的人,缺乏作为一个有教养的公民的基本素质。三K党中有很多出身高贵的人,但他们就是歧视黑人。最著名的例子是希特勒,他把犹太人和同性恋者关起来,给犹太人戴上黄星,给同性恋者戴上粉红三角星。从某种程度上说,反同性恋的人与希特勒有什么区别?都是观念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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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1st, 2012, 16:10 | 只看该作者 #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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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欺凌法考验着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容纳程度。这一法案并非要让同性恋群体侵占“公社田”,它同时要为所有的受欺凌学生提供一片“自留地”。目前的问题在于:在有的人的心目中,其它学生可以拥有“自留地”,但同性恋学生却不可以拥有这片“自留地”。这就是一种不平等。 我不是同性恋,也不想学习他们的生活方式,但是我是少数族裔,希望这个社会营造平等、相互尊重的氛围。在我希望别的族裔尊重、不歧视华裔的时候,我也认同他人具有平等的权利,具有和其它人一样,拥有一片自留地的权利,不论他们是什么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或性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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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2nd, 2012, 00:01 | 只看该作者 #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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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倒是一直想看看这个法案后续的教育如何平衡各个利益群体。最基本的一点就是在推行教育中会不会灌输”同性恋是正常的一种性取向“,还是只是含糊其辞的说出”不同的性取向是各人的自我选择“。当然对我而言,无论如何我都可以接受,但是对有相关宗教信仰的家庭,这两种说辞的意义完全不一样。现在北美教育去宗教化和政治正确是大方向,但是普遍做法还是模糊概念,比如圣诞节改称节日。但是触动到文化根基结果会如何就不可知了,比如说取消所有的宗教节日,用其他节日取代。 期待看到立法后的项目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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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liuforyou (Jun 22nd, 2012), 六成新 (Jun 22nd, 2012) |
Jun 22nd, 2012, 09:48 | 只看该作者 #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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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灌输的问题,而是在陈述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 第一,加拿大不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宗教不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第二,当宗教教义教规违反人性的时候,当然是以人权为准! 第三,宗教自由,是指作为个体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宗教信仰的自由,而不是以此为借口干涉别人的宗教信仰自由,即使你是孩子的父母也不可以! 具体的可以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是关于我说的第一点:魔门教曾经搞过一夫多妻,当与法律规范的一夫一妻制冲突的时候,当然是以法规为准绳! 第二个例子关于我说的第二点:有搞河伯娶妇的,因为是以牺牲少女的生命为代价,必然遭到取缔。当一个宗教要牺牲同性恋者的终身幸福,并且罔顾与同性恋者结婚的异性恋者的基本权益的时候,就要让那个宗教见鬼去。 生为同性恋者,并且不幸生在野蛮宗教的家庭,不是一个人可以选择的。但是作为自由民主国家的公民,他可以选择自己的信仰,幸好加拿大有信仰自由。作为代表选民的立法者,也有责任,有义务遵照宪法,去维护每一个人的信仰自由,绝对也包括保护那些不幸生在那些野蛮宗教的家庭的同性恋者同样享有自己的信仰自由。说穿了,是保护那个孩子有权利脱离那个宗教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人生。 推荐电影:《Latter Days》 http://www.imdb.com/title/tt0345551/ 法规陈述“同性恋是正常的一种性取向”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完全不需要受到任何宗教的约束和左右。 此帖于 Jun 22nd, 2012 10:25 被 thunderbay20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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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2nd, 2012, 11:32 | 只看该作者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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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都有价值标准,只要他不作歧视的行为,怎么想你还是无法干涉的。一个信奉基督教的家庭,父母说同性是一种罪,同性恋死后不能上天堂,这是一种基于宗教信仰的表述。其他宗教都有类似的你不信死后就不能上天堂之类的提法。学校是没有权利说你的宗教中说的这个东西是错的。学校可以规定你不能对不同性取向的人歧视,但是学校不能规定你一定要接受“其他不同性取向都是正确的”这一观点。你有你的价值观,别人有别人的价值观,学校可以防止出现歧视的现象,但是不能介入冲突价值观的灌输,如果有家长觉得学校教的东西和自己的宗教有冲突,家长可以以宗教自由为原因要求孩子退出当前教授的课程。所以学校的做法都是政治正确,也就是模糊界限。不谈什么价值是正确的,只谈每个人的权利;不谈你如何想,只谈你能如何做。 法律承认你不会因为相信或不相信一种宗教而受到歧视,但是并不代表需要要说明任何宗教信仰的内容都是正确的。法律上承认不同性取向得人享有相同的权利,不代表法律明确说明所有人必须要接受同性恋是一种正常的性取向这一观点。 你提宗教和人性,其实我看得是两种价值观。宗教迫害同性恋当然要在法律上制止,但是在宗教范围内谈“同性恋是错误的”这一观点,我不知道哪条法律可以制止。反对不等于歧视。反对只是观点的不同,歧视是有实际的贬低性的语言和行为。法律干预歧视,但是不干预反对。不要忘了,言论自由也是人权之一,你要允许别人发表反对,当然所有人也要为自己的自由言论负责。 你提的那个多妻制的例子。如果只有一个妻子是走法律程序的,其他的都是以同居形式结合的,法律上是没有办法干预的,事实上该有几个老婆还是有几个老婆,只不过只有一个能入正规文档。这就是法律和宗教不冲突的标准。宗教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但是只要个人愿意,在不影响别人的情况下,法律也不能干预宗教的自由活动的。 所以还是那句话,人权的底线是容忍不是接受。只要别人容忍你,就符合宪法的人权标准了。你可以努力再进一步要求别人接受你的观点,但是别人不接受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至于我的观点模不模糊,看看后续的项目开展就知道。现在不一定要分出对错。至于你提的野蛮宗教这个说法,估计也不符合你自己追求平等的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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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2nd, 2012, 11:39 | 只看该作者 #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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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个宗教是崇拜太阳的,还在坚持日心说,是不是学校就不能对学生讲,太阳并不是宇宙的中心,就不能讲银河系了?这种拜太阳的宗教历史上是有过的。 宗教讲死后升天见上帝那是宗教的事,与学校教授什么无关。学校可以讲生物讲细胞人体结构,讲死后尸体腐烂,学医学法医的还要解剖尸体,学校也可以讲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堕胎,不至于导致母亲有危险,什么时候就不可以堕胎了,因为会对母亲造成危害,等等等等的科学事实。不能因为与教规教义冲突就不能讲了,不能做了。 说同性恋是正常性取向的基础是指同性恋天生这个科学结论。学校为什么不可以讲这个科学结论? 要灌输宗教思想自己回家灌输去,但是不能因为学校讲的事实或真理与教义教规有冲突而去干涉学校进行正确教育的基本权利。 宗教不能干涉学校讲事实,讲真理,这个是最基本的底线了。 宗教是否野蛮,我的定义很简单,是否干涉了人的基本人权,例如堕胎就是基本人权。有些宗教之前是野蛮的,那么需要改变的是那个宗教而不是社会。 关于一夫多妻的那个例子,你又是在有意混淆是非,学校当然有权利讲只有一个合法妻子,虽然这是和多妻的概念完全对立,冲突的;学校也有权利去讲作为一个唯一的合法妻子所应得的权益。即使这些与以前的魔门教的教义相冲突,以前的摩门教也不可以干涉学校进行这样的道德和法律知识的教育。而恰恰是魔门教需要而且也确实改变了,以符合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说到有人自愿与已经有合法妻子的人同居,而放弃作为合法妻子的权益,那是她自己的选择,那恰恰是这个问题的另一个方面,类同于同性恋者自愿发生性行为,法律无权干涉。类似于有些地方不承认同性恋婚姻,那么同性恋就不能要求对方履行作为婚姻双方的责任义务。当然了,通过了同性恋婚姻法律的地方,他们也可以选择不结婚。 此帖于 Jun 22nd, 2012 12:13 被 thunderbay20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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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新 (Jun 22nd, 2012) |
Jun 22nd, 2012, 13:09 | 只看该作者 #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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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我不是同性恋,我也尊重同性恋的正常化和合法化 第三,不同意不等于歧视 第四,我甚至都没有反对同性恋,更不用说歧视,所以你不用偷换概念。我只是提出其他的团体有他们的信仰。而这些宗教团体和我也是一点没有关系,因为我根本不相信任何宗教。但是我也不反对他们说什么同性恋是错的什么的,他们还认为我这样不信宗教的也是错的呢。我认为他们的谈的是错的,但是我也尊重他们的宗教选择。 第五,我以前一直谈同性恋的正常化,你似乎理解成要把同性恋“正常回异性恋”,我是那意思吗?再加上一能力有限的斑竹编辑删除,搞得你现在一口咬定我歧视同性恋。你自己看看还有一些剩下的引用,是那意思吗?正常化是指和其他人享有相同的权利,制度上令这个群体和其他群体没有差异。 第六,be_happy,你真的不配在板块上有那么大的权力。 所以说和你谈没什么太大意思。谁不认可同性恋就是歧视,谁提出别人对性取向有不同的观点也是歧视。你的歧视底线也太低了点吧。当然你说别人野蛮宗教那不算歧视,只是你个人的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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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2nd, 2012, 13:57 | 只看该作者 #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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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你声称没有宗教信仰,却事实在支持(其实与你无关的)宗教干涉学校讲授科学事实。 不如这么举例说明了: 承认、认可接受中国人民共和国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绝对包括在任何场合向任何人宣布并主张“中国人民共和国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的权利,并在各种场合尊重中国的主权。 而现在台湾的地位,就不是一个主权国家,中国对台湾是在容忍,但是不承认,不认可,不接受。台湾做的一些主权国家可以做的事,虽然那些事与中国无关,但是中国还是不愿意,即使不采取行动,也是在容忍,而不是在承认,认可,接受。 仅仅给予同性恋者类似于台湾那样的地位,是不能接受的。 此帖于 Jun 22nd, 2012 14:24 被 thunderbay20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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