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10th, 2012, 11:26 | #2 |
听泉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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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需稍稍侧侧身子别人也就可以过去了,这并不困难。(ZT)
反思林俊案,同性恋可耻吗? 林俊案的发生可以说引起了全球的关注, 但在这份关注中我们却听到了一种针对同性恋的不同的声音。我不是医学专家,无法从科学上对其进行合理的解释,所以只能将与身边同性恋人士接触的一些点滴写出来,希望能给那些异议人士提供一些更全面了解他们的参考。 读中学的时候,初三后半学期,班里从外校转来个男同学。这个男同学年纪比我们要大一些,因而也就显得比我们要成熟好多。他有个特点,就是每当和我们这些男同学在一起玩耍的时候,总是会做出一些令我们非常尴尬的举动来。后来有同学就将他的行为报告给了老师,老师认为他是思想有问题,就找家长谈。 家长看看这孩子读书也没什么希望,正好家里农活也缺人手,于是就将他退学了。后来跟同学聊天,偶然提起这个同学,据说还未结婚,那时在农村他已经是个不折不扣地超大龄青年了。当时不懂事,现在想起来,这个同学应该是有着同性恋倾向的。只是在那个保守的年代,在那个封闭的环境里,谁又会去在乎他的感受呢? 后来参加工作了,公司给单身的男女青年都安排了单身宿舍,大概三、四个人一个房间。当时同宿舍有一个男同事,小伙子长得白白净净,一表人才,说话办事都轻声细语的,我们有时取笑他像个女孩,他也毫不在意。不过他工作表现很好,很快就被提拔成了处级干部,也算是公司的风云人物了。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很快公司就有了关于他是同性恋的各种传闻,这些传言自然都是来自于他的竞争对手。不久之后,他就结婚了,想必是要用行动证明一切。可这也没有改变他的命运,因为结婚不到一个月,他又离婚了。这更引起了人们的猜测。 最后,他还是被撤职了。因为公司的领导和上面那个中学的老师有着一样的想法,认为这位男同事的思想有着极大的问题,起码有着这样的嫌疑。然后他就辞职了,离开了这家公司。有一次我在街上碰到了他,一起喝酒的时候也试着问过他,他未置可否,应该算是默认了。我很感激他,因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他的这种坦白对我来说实际上意味着一种莫大的信任。 再后来,我就来到了加拿大。刚来的时候,曾经在一家门窗厂打过一阵子工。我的工作是将包装好的成品运往仓库,负责仓库收发的是一个意大利小伙子。小伙子个头不高,但很壮实,有一膀子力气,他可以只用牙齿就将一个小的窗户叼起来。 久而久之,就熟悉了,也就无话不谈了。记得是7月初的一个周五,快下班了,也没什么事,我们俩就躲在仓库里聊天。聊着聊着,他就问我,说周日有同性恋游行,你会去吗?我说,挺有意思的,看看热闹呗。然后他就问我对同性恋的看法,我愣了一下,就开玩笑地对他说,你不会是同性恋吧?没想到他很干脆地回答我说,他就是同性恋。 我有些惊讶,虽然对于同性恋早有耳闻,但还是第一次有人当面明确地对我承认他的同性恋身份。当然,我还是很坦然地表达了我对同性恋的正面看法,也表达了我对同性恋人士的尊重。看得出来,他对我的回答很是欣喜。后来我才知道,其实工厂里很多人都知道他的同性恋身份,大家也都觉得这是一件很正常很普通的事情,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更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在渥太华的时候,房东是个很好客的人,每一年的圣诞节聚会都搞得很热闹,我在的那一年也不例外。那一次除了亲朋好友之外,左邻右舍也在被邀请名单里,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左边那家邻居,她们是一对女同性恋者,是领了结婚证书的,其中一方还通过人工授精怀了孕。 两个人的性格也相辅相成,怀孕的一方温柔贤淑,另一方则精明干练。整个宴会期间,怀孕的一方时时刻刻都受到了另一方无微不至的关照,时不时地夹菜、续水、递个餐巾纸什么的,那份恩爱的情景颇为令人羡慕,至今我还清晰地记得她们两人那份甜蜜幸福的神情。聚会中的其他所有人也都是把这两个人当做一对普普通通的夫妻来对待的,丝毫看不出任何异样。 经历相似的五个人,最终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两种结局,而造成结局不同的最主要原因就是他们所在地域的差别。十几、二十几年前,中国和加拿大对待同性恋人士的态度应该说是差不多的,基本上都是以否定为主基调的,但是今天两个国家的态度可以说是天壤之别。在加拿大,同性婚姻已经获得法律认可,而在中国,同性恋人士仍然生存在社会的边缘。 记得去年的时候,我一向所尊敬的著名演员吕丽萍在网络上发表了自己对于同性恋的反感态度,引起广泛争议。吕丽萍两口子向来以特立独行著称于娱乐圈,是典型的那种”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性格。吕丽萍最近的成就是因其在电影《玩酷青春》中成功塑造了一位思想传统、观念守旧的母亲形象,从而获得了台湾金马奖的影后。 我不知道吕丽萍是否还依然沉浸于她所扮演的角色中,所以才会发出上述言论。我所知道的是作为公众人物,当你面对公众时所表现出的一言一行一定要谨而慎之,即使这言行与你在家庭饭桌、或者热炕头上的想法有着很大不同,因为你的行为必定会对喜爱你的大众产生某种影响,说对了是引导,而错了就成了误导。这不是虚伪,这是责任,是公众给你荣誉的时候你就必须要承担的责任。 在这里,我想到了加拿大前总理保罗.马丁在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提案通过时说过的一句话。当时有记者问:”你是基督徒,同性恋是违反你们的教义的,你为什么同意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呢?”马丁很坦然地说:”我从来不会把自己的宗教信仰带到我的工作中。”马丁很清楚地知道,在当时那个场合,他的第一身份是国家总理,然后才是一个基督徒,一个父亲,一个丈夫。 希望吕丽萍们也能有着和马丁一样宽容的胸怀,走自己的路本无可厚非,但是能否给别人也留一条路呢?其实大家都在一条路上的时候,你只需稍稍侧侧身子别人也就可以过去了,这并不困难。 ZT from 马强的加国日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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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0th, 2012, 21:20 | #3 |
听泉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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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不是骂架
the standard is: 讨论不是骂架 some non proper words post were not deleted or changd on time, since it does take time to review each post befor any action. some post get deteled first as they were reported as non proper post at fir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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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4th, 2012, 21:52 | #4 | |
听泉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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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ere's my two cents 言论自由的界限就是你可以说不喜欢某种东西,因为就算是 人民币都不会人人喜欢,更何况...。但是你不喜欢并不意味着你可以审判. 什么样的人会把对别人的审判当做自己的骄傲的本钱? 希望吕丽萍们也能有着和马丁一样宽容的胸怀,走自己的路本无可厚非,但是能否给别人也留一条路呢?其实大家都在一条路上的时候,你只需稍稍侧侧身子别人也就可以过去了,这并不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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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新 (Jun 24th, 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