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28th, 2010, 14:28 | #1 |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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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好玩 - 民间私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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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9th, 2010, 17:47 | 只看该作者 #3 |
无忧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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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一下: 首先规则对黑方是不公平的,场地的大小没有限制。 如果这不是比赛而是实际搏击,双方都会选择利于自己的地形。 黑方若在一个房间里,带手套者绝对不敢进入。 带手套若在一个空旷之地,黑方过去只有找打的份。 公平的比赛场地大小应有限制,双方都应给予兼顾。 应当让带手套者有一定的空间游走,又不能无限制的发挥他的快速优势。 比赛过程中带手套者首先一拳把黑方击倒,这在意料之中。 带手套者的正确做法是击倒对方后退后站立,等对方爬起来再次把他击倒直到获胜。 不公平的规则使黑方不能占据场地一角做为守势,又无法把对方逼到场地一角。 带手套者的错误是把对方打倒后扑了上去,结果被黑方牢牢控制住了。 依照规则黑方已经胜了,裁判和带手套者联合耍赖又进行比赛。 黑方喊停要擦血,裁判应当告诉他依照规则不能停。 可是裁判却借机宣布黑方输了,与带手套者一起强词夺理。 第一轮带手套者数到了十才被放开,裁判居然说他没输。 第二轮带手套者只听喊一句停就借坡下驴,裁判居然还说他没输。 做为一场斗殴游戏,带手套者把黑方打了。 做为一场比赛,输了也不是什么大事。 不论从哪个角度上来讲,都没有羞辱黑方的必要。 这正是习武者之大忌,若吃亏必吃大亏。 综合评价,黑方具备一个搏击者的潜在素质但缺乏训练。 带手套者和裁判,完全是两块荒料。 我认为中国武术有三个项目可以做为很好的竞技比赛内容: 第一个是太极推手,规则可以参照日本的相扑。 区别在于,推手获胜靠四两拨千斤的巧劲。 第二个是点穴,规则可以参照击剑。 区别在于,点穴是徒手。 第三个是中国式摔交,规则就采用中国民间的规则就非常好。 除脚掌外的身体任何一个部位触地就算输,比国际式摔交更有魅力和观赏性。 一项体育活动走向竞技,规则上不应当过份强调原始的实用性。 趁人不备照他后脑勺来块板砖是非常有效的搏击手法,可做比赛项目那是笑话。 中国武术搞了太多花哨名目,可没有一个有多少技术含量走向竞技台。 单练和对练套路,似舞又非武,类体操还象杂技,不伦又不类。 非拳击非摔交的所谓散打,完全是斗殴的规则而非竞技。 本来应属花絮和点缀的内容,本末倒置的过份渲染。 中国武术的形象,已跟马戏和杂耍差不多了。 此帖于 Dec 29th, 2010 21:46 被 nihaoquebec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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