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 10th, 2005, 22:5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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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网友帮助分析,急!!!!
我父母是3月9日申请探亲签证,以移民倾向的理由被据的!奇怪的是,父母说递交的材料全部退回,包括邀请人的材料,而不是象有的朋友所说只退回父母的材料,不知这两种情况有什么区别,对下次签证有什么影响?请各位帮助分析! 我的邀请人材料如下: 1。邀请信 2。家庭成员名单 3。雇主证明信 4。银行存款证明(我是BMO的证明,可是有一项AVAILABLE,只有1500CND) 5。T4表(第一年,还没有税收证明,T4表替代) 父母材料如下: 1。退休原单位的工资证明 2。房产证明 3。银行存款证明(¥10万) 4。医疗保险卡 |
我不会眼睁睁地看你往火坑里跳,我会先闭上眼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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