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华枫论坛 > ◆生活板块◆ > 法律园地



发表新主题 回复
 
查看全部 主题工具
旧 Oct 2nd, 2012, 21:09     #1
风花雪月浪漫人
Junior Member
级别:0 | 在线时长:0小时 | 升级还需:5小时
 
注册日期: Oct 2012
帖子: 1
风花雪月浪漫人 is an unknown quantity at this point
默认 转评论

Youshijie 评论于:2012-10-02 17:00:49 [回复评论]

回复azkaban的评论:
谢谢你信息和理智,平心静气的讨论的态度,欢迎你的讨论。
我们都不是法官,具体怎么在法庭上他们怎么出示证据我们都不知道。我知道的就是B男很善于撒谎,还撒到法庭上去了。
有点法律常识就知道,一个人,供着50万的房子,还有另外的一处房子供着,就是说,供着两处房子,收入该是多少?一个月给孩子450块的抚养费,太寡情了。而且就从这一条,我觉得B男就很WS。
从法律上来讲,房产是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包括当时的新汽车,都没有分割,他们没有离婚协议。因为他们之间那一纸离婚的约定,因为后来的同居,是自动作废的。
A女并没有利用什么法律的漏洞来要挟B男分房产(A女在财产的问题上,一让再让,你不觉得吗?是个人都看得出是B男将孩子和前妻赶出家门,A女有那么傻自己有房子不分,不住,要每月花1200租房的吗?1200,付个townhouse的按揭,绰绰有余吧?如果是论坛上说的那样)。B男最后为什么骗人家出钱出力装修?A女刚开始只要1/5,把自己放进去的钱拿回来,过分吗?
上法庭的事因我也是知道的,A女孩子上大学,几万一年的学费,生活费,需要将钱拿出来给孩子付学费。B男有钱又不管孩子,吊着房子不卖,A女在孩子搬离后也离开了,房子空置。A女才不得不请律师卖房子。
这一请律师,B男就更加难缠,不断出妖蛾子。最后是法官判决A女分一半卖房所得的。A女只是出示自己的证据。不是A女自己要的。
如果说要保护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现实一点,多学点法律知识,最好听律师的,不要自以为法律站自己这一边。于情上,于理上,再怎么说,A女也是独自抚养孩子成长的妈妈,妈妈好,孩子才得好,看在孩子的份上,B男都不应该这么样地薄情寡义。这也是我鄙视他的原因。还好意思上来求助,将自己打扮成受害者的样子。
当初复合是肯定不可能的,B男也没那么想过,因为他已有女朋友了。可能让A女和孩子住回去,也是为了孩子好一点。但从论坛上的房租的事来看,B男一点都不吃亏。
A女住不住回房子,钱是房租还是共同投资,一点都不是此案的关键,不管是怎么样,那房子都有A女的一半。法律上的。
但是此博文当然中心思想不在怎么分割财产。而是说,还是懂法比较好,在法庭上不要撒谎。不过,对一个从来就满嘴谎言的人来说,可能不撒谎太困难了一点。什么时候做人都要reasonable(合理)一点,不要以为A女好欺负,离婚那么久了,还要欺负人家。孩子都那么大了,B男自己也一天一天老了,也要给自己留条后路,给自己积点德。
B男为什么这么出尔反尔地困难,专门找茬?我的理解是他有嫉妒妄想综合征,而且他曾经扬言,A女的白人男朋友只是玩玩的,没有人会认真对她。然而事实给了他一记耳光,人家结婚了。他就恼羞成怒了,就要找点事出来给A女过不去。那个心理阴暗。自己有女朋友不好好地过好自己的生活。

azkaban 评论于:2012-10-01 22:27:54 [回复评论]

回复Youshijie的评论:
“你确定你读到的就是一个故事?那B男是不是抱怨法律不公来着?”应该是一个故事,你搜索"离婚7年后的房产纠纷"会看到。大家讨论得很热烈。


azkaban 评论于:2012-10-01 2257 [回复评论]

回复azkaban的评论:
“法律上不讲动机,只讲事实。”这句说得好。我不是法律,也不是法官,所以我对动机更感兴趣。好的动机被别人利用我就廉价地同情一下;坏的动机被别人反击成功我就幸灾乐祸一下。

azkaban 评论于:2012-10-01 2235 [回复评论]

回复Youshijie的评论:
我没看懂你关于房租的回答。B 男说的是,抚养费450/月,整个townhouse按650/月租给A女,所以女方不拿450元钱,但另付200的地税,平了房租的帐。我不觉得这个描述有不合理的地方。有争议的是,女方到底算是租房,还是共同供房。以650的房租来抵抚养费,和把房子出租给别人再付给女方金钱,对男方来说是赚了还是亏了。这里“租房”不是从法律意义上说的,而是按常识来说大家怎么想的。

男方没把女方的名字去掉,是对复合还存着幻想,还是被迫的,或者是太懒?这确实是个漏洞,但女方怎么理解男方留下这个漏洞的动机很重要。

女方是2005年住回去的,按你的描述,男方和新女友到现在7年了也没结婚。其女友也一直默许A女呆在房产证上?这个描述如果属实,我也BS该男一下。

很不幸,我刚才看到了另一个链接上提供的细节。他们离婚时女方分了新车(价值3万),男方分了房子(首付3万),然后和好,然后又分手,现在女方还要平分首付部分?

我不是法官,也管不了他们分财产,就是想学习一下怎么保护自己...女人被家暴是不幸,但太擅长利用法律也怪吓人的。

Youshijie 评论于:2012-10-01 2031 [回复评论]

回复azkaban的评论:
你确定你读到的就是一个故事?那B男是不是抱怨法律不公来着?

先要澄清一下,我没有一直说家暴的事,我陈述了一些事实。B男是个家暴的施虐者也是不争的事实。“B男的说法是,同意以650的月租把整个房子租给A女。”B男也是这样跟法官说的,我的博文里说得很清楚,法官问他,年收入的税表里为什么没有申报房租收入?他答不上来。法官问他,收了房租,孩子的抚养费是怎样支付的?他拿不出支付抚养费的证据。(银行帐户上的转账?)手里到是有封信,A女写给强制机构的,让机构停止强行扣钱的信,支持A女的说法。
法律上不讲动机,只讲事实。不过,B男现在的女友就是那个同他住50万房子的女友,所以一路下来,我没看出B男想复合,反而看到他不尽父亲的责任。
故事不知道B男的具体结局。A女在孩子读大学第一年那年再婚了,我朋友说她很幸福。B男在想请A女帮忙装修的时候,曾经骗A女,博文里有交代。法官判决下来了,房子首付和增值部分,一人一半。诉讼费用,还没有判决,不过,很大的可能是B男会承担大部分A女的诉讼费,我在博文里交代得很清楚。这是给认为,自认为“理”在他那边的精英WSN的一个教训。不然估计他不会发帖说法律不公吧。
房产证上是A和B共同的名字。到房子出售之前,一直是。
再一次鄙视萎缩男B男。希望他梦醒,回到现实里来。

azkaban 评论于:2012-10-01 1144 [回复评论]

这个故事,我是在另一个论坛上看到的,标题是"离婚7年后的房产纠纷"。男方提供了一些细节,但是有些事被双方故意忽略了。

博主一直说家暴的事,但是离婚多年以后,A女还是要住回B男的房子,B男的说法是,同意以650的月租把整个房子租给A女。A女的说法是"男方B同意A和孩子搬回他们以前的房子,A不用交房租,男方B也不再给孩子的抚养费"---B男方认为是出租房子给A女,A女说是什么意思,没看明白,是变相的复合吗? 两人都回避谈这样做的动机。

估计B男一直想着和A女复合,这篇文章里提到了他以前的新女友,却没有提后面的故事,我很好奇结局怎样。

A女分房子的依据何在?是和A男未离婚,还是共同投资?真是一笔糊涂帐。
风花雪月浪漫人 当前离线  
回复时引用此帖
发表新主题 回复


发帖规则
不可以发表新主题
不可以发表回复
不可以上传附件
不可以编辑自己的帖子

启用 BB 代码
论坛启用 表情符号
论坛启用 [IMG] 代码
论坛禁用 HTML 代码



所有时间均为格林尼治时间 -4。现在的时间是 03:51

请尊重文章原创者,转帖请注明来源及原作者。
凡是本站用户自行发布的任何信息,皆不代表本站的立场,
华枫网站不确保各类信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也不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以及任何法律责任。

Copyright © 1999-2024 Chinasm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