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18th, 2009, 19:46 | 只看该作者 #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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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项目比较大,不非常需要亲自打理,资金不足,可以考虑合伙。如果一个项目,需要特殊的技能,有技能没资金,或者有资金没技能,也可以考虑合伙。 便利店,随便雇个人就能上岗,还是不要合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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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儿飘飘 (Jan 18th, 2009) |
Jan 19th, 2009, 23:09 | 只看该作者 #50 |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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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过便利店的上海人如是说: 开杂货店对于大多数资金不太多的新移民阶层可能是一个还可以进去尝试的行当。因为你只要打两、三年工,积攒点钱就可以起步了。一开始资金不够独立开店的,可以参照我们当初的做法,与人合伙。虽然合伙生意最后差不多都是不欢而散,但当一个好生意出现时,与其放弃,不如跟人合一下,等到散伙时,钱已经赚到手,经验也有了。 但是,同样是开杂货店,有的店赚得到钱,有的却不赚钱。这里面的原因很多。我个人体会有几点一定要把握好:一是买之前的评估;二是店址所处的地段;三是进货渠道。 http://www.mbig.ca/tabid/53/ptid/376...s/Default.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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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儿飘飘 (Jan 19th, 2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