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20th, 2009, 15:5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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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孩子的英文
虽然孩子生长在这里,可我一直不曾教他英文。 三个月前送去preschool(每周两次,一次两个小时,再除去Xmas假期及孩子生病耽误的,一共可能就去了不到十次),老师居然两次跟我谈“劝退”,理由就是孩子听不懂她说话,建议孩子转去Chinese Preschool。 本来从未担心,感觉小孩子学语言应该很快,尤其在英语的语言环境中。 让老师这样“接见”并“谈心”两次,我真的郁闷了,也真的开始担心了,是不是孩子真有语言学习障碍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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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21st, 2009, 01:2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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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于 Jan 21st, 2009 01:56 被 TTQQ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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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21st, 2009, 01:3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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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21st, 2009, 01:39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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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21st, 2009, 01:4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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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21st, 2009, 01:51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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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21st, 2009, 12:43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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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这样的反应,不知曾经是位“人民教师”?还是正在立志“教学大业”? 不可否认,你所作的前半部陈述确实有一定道理,至于后半部就难免有点审题不清。 就我的个案,我同意这里大多数人的意见,首先老师的耐心不足,其次老师的努力不够,再次老师有一点私心,还有就是孩子确实听不懂(不知道这个算不算是错)。 跟你所说的“有教无学”好像文不对题。 据你所说的“典型”案例情况:“老师建议,学校劝退”,我的情况则是:老师直接劝退。 总之,从我这件事情看,既不是“有学无教”,也不是“有教无学”。 不知是我进入了“灰色地带”?还是你的“教学理论”有失严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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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22nd, 2009, 16:32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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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教无学”并非不学,而是学不会;则,“有学无教”并非不教,而是教不会。当“失败”发生时,是不是应该全盘归咎于“学不会”和“教不会”的呢? 既然,你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那在“责任分摊”上是不是应该各分一半比较公平呢? 如果,老师一有“挫折感”,就能以“劝退”学生收场,那老师这个神圣的职业将会是最理想的,至少在承受工作心理压力方面。 如果,你还没有为人父母,那我同情你的偏激;如果,你已家有儿女,那我鄙视你的冷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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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22nd, 2009, 16:48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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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23rd, 2009, 16:5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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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24th, 2009, 12:36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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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引起我很多的共鸣,也是我一直在坚持的方法,因为想让孩子学纯正的英文。 中文,绝对不想让孩子丢掉。因为我对自己的英文没有自信到能和以后长大到青春期的孩子随心所欲的进行心灵沟通。 让孩子学会纯正的中文,尽量降低以后在沟通上的理解误差。 不过,你这个人也真够矛盾的,也够“分裂”的,难道是几个人共用一个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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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24th, 2009, 12:43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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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24th, 2009, 14:16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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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24th, 2009, 18:31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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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不是法庭,而你不是法官,声声口口的要证人要证词做什么? 难道你一个人发出的贴子,作出的言论会有“两面之词”吗? 如果真的不幸你能作到“一人两面”的话,那你“分裂”的倒是名副其实。 我就委屈一下,顺着你的思路走一回: 假设:你从未接触过西班牙语(特指文盲级别), 又假设:你移民西班牙语国家(特指90%以上的可能性是以后要工作生活在那里),而你需要先上学(非语言学校) 再假设:在你的班里有20个学生,除你之外的19人均为母语西班牙语,在学校学习20个小时之后,老师对你进行劝退,理由:你不懂西班牙语,无法与你沟通,造成老师心理上的挫折感与失败感。学校对老师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的同时,给你盖上一个大红戳“该生劝退”!至此,劝退比例1:19,学生家长一片欢呼雀跃,学校张灯结彩。 还有,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误,其实大家并不是在这里送“温暖”,只是说出一些自己的见解而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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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24th, 2009, 18:37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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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26th, 2009, 15:29 | #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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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你把“我们”改为“我”!不知道是什么激发了你如此强烈的猎奇心? 2.拜托你立场坚定,不要咬着自己的尾巴。你的“观点”应该是:老师建议,学校劝退。 3.请问什么样的“态度”才是你所谓的“明确”呢?是该热烈鼓掌、面带喜色、大力称赞老师之“英明神武”呢?还是该怒于言表呢? 4.既然你是“分裂”的,我就不得不原谅你这里的“矛盾”。一方面假意渲染我不肯回答你所谓的问题,又一方面危言耸听我的答案必不可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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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27th, 2009, 14:53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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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不管你是男同志还是女同志。 “读”这个本领不是与生俱来,只可惜你后天也没能练得成,奉劝你两句,足够受用一生的:不要段章取义,不要自以为是。 看清楚了,我说的是“什么样的态度是你所谓的明确”。基于你的结论:“学校是对的”,你根本就没有资格提到“态度明确”,因为你的反应应该只有一种,你应该100%向劝退你的老师表示理解、同情、支持并相见恨晚才符合剧情。 既然你有阅读障碍,我只好帮你解读一下“温哥华”的意思。 弄明白一点,人家跟你不是一道的。“温哥华”走的是中庸路线,而你是忽左忽右型,所以你们两个刚好风马牛不相干。但你比较“超俗”,不愿作“墙头草”,而偏爱逆流而上的三文鱼,所以你的立场一定要跟风向相反。不过,需要提醒的是:一个FRJJ红了,不代表走同一路线的千千万万个FRJJ都能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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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27th, 2009, 15:24 | #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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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每一种生物都应该受到应有的尊重。 不要轻易的贬低别人,也不要想当然的抬高自己。 天下间,不珍爱自己的孩子,不肯“take responsibility”的父母应该是少数中的少数。 也没有多少人无聊到还没搞清状况,就迎头乱撞恶意中伤别人的。 记得已经跟你说过,具体的情况,我很了解,因为我全程陪伴,并由老师自己得出结论:孩子很好,只是暂时语言不通。只不过她的解决办法是将孩子送往中文学校。 此帖于 Jan 28th, 2009 13:03 被 TTQQ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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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27th, 2009, 15:28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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