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5th, 2009, 17:4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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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上庭问题疑问,谢谢指教!
我今年六月出的车祸,我在高速路出口追尾别人,情况不是很严重,当时叫了警察。 但是对方的驾驶执照过期了,所以当时没有给我任何处罚,也没有让我报告Collision Center。但是可能给了对方ticket,因为他驾照无效。 但是最近收到法院的传票(Summons of Witness)是让我当证人,审理的是对方没有驾照的案子,而且是从当时执法警察发来的。 我开庭当天正好有事不能去,我曾经试图联系警察,但是无法找到他。请问各位: 1. 我是否必须到庭,否则会怎么样?这个Summons of Witness是否具有强制力? 2. 到庭后我将如何应答,我其实并无法证明此人无驾照呀? 开庭在即,请教各位,谢谢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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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5th, 2009, 18:06 | 只看该作者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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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第二个问题,因为到庭了,知道点。我们这个案子我们作为警察请来的证人没有被问话,就是“陪绑”了。 经验建议:写封情况说明信分别寄给警察和法庭,问他们如果必须你出庭就改期吧,要么找朋友代表出庭。 注意:当事人会要求改期“躲避”一次的。我们就去了2次。我们当时就问法官可不可以不来呀,太远了。法官说不行,这是公民的责任。有多远?够远给车票的。 当时忘了说,我们是移民身份啊。不过这个责任好象是一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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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5th, 2009, 18:32 | 只看该作者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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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案子中,证人就是证人,法官只能是对证人的证词有效与否进行认定,然后决定是否采纳。哪能当庭对证人进行再审呀? 如果要查这个证人什么什么的,要另起一个案子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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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0th, 2009, 07:17 | 只看该作者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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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根据我的知识,法庭门口(或大厅,不确定)有人处理咨询的问题,你可以去看看,是不是可以留封信,请假?或者给个书面的证言什么的,当然是书面的证言最好了。 要不就委托朋友代你去?但也不能空手去吧?也得带着你的书面说明去吧?我是这样认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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