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 16th, 2005, 01:12 | 只看该作者 #41 | |
Senior Member
|
引用:
我这样回答可能是等于没有回答,你可以申请试试看,只要过了担保以后的就和钱没有关系了. |
|
|
Mar 16th, 2005, 10:11 | 只看该作者 #42 | |
八爪大王
注册日期: Jul 2004
帖子: 3,822
精华:4
声望: 2469620
|
何必那么麻烦
你举的被锯掉这个例子,应该是有其他原因被锯掉的,而他恰巧没有工作。夫妻团聚绝对不用找什么工作,自找麻烦。你说的是探亲签证的情况还差不多。搂住所要做的事情就是按照list上的准备就玩了。没有工作就说没有工作,解释为在找。银行证明不是必需的,既然有人要求补,如果怕耽误时间不一个就完了,有多少是多少,没关系。我的建议是不用,等需要的时候再交不迟。checklist上以外的材料都是申请人臆测的东西,本来不是必需的材料,结果你交上去了,人家看这个额外材料不合格,才交补,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 引用:
|
|
|
Mar 16th, 2005, 11:30 | 只看该作者 #43 | |
Member
注册日期: Mar 2005
帖子: 67
声望: 10
|
引用:
|
|
|
Mar 16th, 2005, 15:36 | 只看该作者 #45 | |
Member
注册日期: Jul 2004
帖子: 60
声望: 0
|
不对
引用:
|
|
|
Mar 16th, 2005, 17:43 | 只看该作者 #46 | |
八爪大王
注册日期: Jul 2004
帖子: 3,822
精华:4
声望: 2469620
|
这种想法只是你的猜测而已
cic上面没有说过银行证明可以作为proof of residency,而事实上也的确无法证明,我完全可以呆在国内,而这边的银行账户并不销户,上面的资金流动依旧,如何证明?cic要想知道你的residence,可以让你提供你的护照true copy,或者干脆打电话找你。所谓其他材料是指证明2人关系的材料。 cic看到你的银行证明不会把它当作proof of residency,而视为资金状况的证明材料,如果他们因此而让你出示诸如税务等其他相关文档,就有点弄巧成拙了。不给他们,如果对自己的这方面的材料情况并不是有把握,可以先不用提交,等要得时候再给,来得及。 引用:
|
|
|
Apr 13th, 2005, 12:57 | 只看该作者 #50 | |
Member
注册日期: Mar 2005
帖子: 67
声望: 10
|
引用:
|
|
|
Apr 14th, 2005, 15:09 | 只看该作者 #53 | |
Member
注册日期: Mar 2005
帖子: 67
声望: 10
|
引用:
|
|
|
Apr 15th, 2005, 23:11 | 只看该作者 #54 | |
Senior Member
注册日期: Jul 2004
帖子: 106
声望: 2153
|
引用:
其实花时间找个job letter这里边有2个好处,第一,延长你结婚的时间,你拿到job letter后把材料递上去,移民官会计算你们结婚的时间,以及婚后分开的时间。加拿大讲人道,分开的越久,他会越希望你们早团聚。第二,你等公司job letter的同时,继续和你国内的担保人保持联系,所有的联系都是你们真实结婚的证据。 想当初,我10月底回到加拿大,12月初拿到job letter递交的材料,12月30日拿到的第一封信,通知我材料转交北京(没有让我补任何材料,当然我的材料比楼主的恐怕要重一倍),我老婆1月下旬接到通知,需要补充材料,她准备好2月初寄出,5天后接到电话去北京那Visa,取Visa的时候我们申请团聚的材料按照我们的要求全部退回给我们。整个过程经历2个半月,这里边经历了圣诞,和国内的春节,以及我们补材料(北京要求提供我的护照全本复印公证件,很奇怪list里没有提到,最后我又把护照寄回国内)。其实办团聚嘛,就是希望早日团聚,有些时间是要花的,急不来,也省不了。补材料很耽误时间,最好不要补材料。所以多准备绝对值得!! 个人看法,希望能帮助后来人。。 |
|
|
Apr 17th, 2005, 13:26 | 只看该作者 #55 | |
八爪大王
注册日期: Jul 2004
帖子: 3,822
精华:4
声望: 2469620
|
工作当然不是必须的!就凭这点就知道你的顾问水平,“生存能力”可不是cic处理夫妻团聚所要看的东西,那只是一厢情愿的臆测。 如果要延长结婚时间,可以等半年再办团聚嘛。移民官可不会因为你多分居了3个月,就提前申。 增加联系材料只跟分居时间有关,与找工作没直接关系。 没有工作,结婚时间比你短的人中间都有比你办得快的,那些都不是关键,相关材料才是。只要结婚相关的材料准备充分,只要够真实,就不会耽误。 至于补你的护照原件,是因为你曾经回国中国,大使馆想确认你现在是否已经回到加拿大了,如果担保人不在加拿大,就不符合团聚移民的规定了。这种情况补材料很正常,你的顾问不知道吗?当初你要常来坛子看看,就会提前交上去了。 引用:
|
|
|
Apr 17th, 2005, 23:47 | 只看该作者 #56 | |
Member
注册日期: Jul 2004
帖子: 64
积分:1
精华:1
声望: 0
|
就着大家讨论的话题再请教大家.
引用:
|
|
|
Apr 19th, 2005, 00:27 | 只看该作者 #57 | |
Senior Member
|
引用:
:::"""另外我还有些我们在国内时的电话交费帐单和一些购物的发票,我想作为材料提交,"""这是最重要的证据啊.你好好看看申请的文件,这些都是最基本的必须资料,以证明你们的关系.""""电话交费帐单""""不知道是不是完整的电话清单,就是每个月单子上有列出你得打出和打入电话号码的那种.要是只是交钱的数额就没有什么用了. |
|
|
Apr 19th, 2005, 16:30 | 只看该作者 #58 | |
Senior Member
注册日期: Jul 2004
帖子: 106
声望: 2153
|
引用:
|
|
|
Jun 12th, 2005, 20:48 | 只看该作者 #59 | |
Member
注册日期: Apr 2005
帖子: 49
声望: 10
|
顺利吗
面试结果如何啊? ------------------------------------------------------------------- 引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