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华枫论坛 > ◆生活板块◆ > 法律园地



发表新主题 回复
 
查看全部 主题工具
旧 Nov 1st, 2004, 01:30     #1
老汉
Junior Member
级别:0 | 在线时长:0小时 | 升级还需:5小时
 
注册日期: Oct 2004
帖子: 28
老汉 is on a distinguished road
默认 诚心请教:夫妻一方公民,另一方可保留永久居民(不受5年住满2年限制),是真的吗?

是否有确切的法律条文作为依据.
另外,如果永久居民的一方(曾经在加住满三年)
,想入籍,有什么新的限制吗?(如时间上).还是说,想入就可以入.这个问题问得很好,具有普遍性,期待专家详答,多谢!
老汉 当前离线  
回复时引用此帖
旧 Nov 8th, 2004, 22:09     #2
老汉
Junior Member
级别:0 | 在线时长:0小时 | 升级还需:5小时
 
注册日期: Oct 2004
帖子: 28
声望: 10
老汉 is on a distinguished road
默认

先谢谢游夫,你的回答非常到位.所以我试着再重复一遍我的问题.比如说夫妻一方入籍了,另一方为永居.现在都在中国居住. 如果永居的一方想入籍,那时间上的计算方法是怎样呢?我想是在过去的五年中其在加拿大的时间+在中国的时间(与有加籍的一方一起生活)若多于三年就可以申请入籍. 还是说,永居的一方只能在加拿大物理上五年中住满三年才有资格入籍呢?欢迎大家发表意见.
老汉 当前离线  
回复时引用此帖
旧 Nov 9th, 2004, 21:30     #3
老汉
Junior Member
级别:0 | 在线时长:0小时 | 升级还需:5小时
 
注册日期: Oct 2004
帖子: 28
声望: 10
老汉 is on a distinguished road
默认

引用:
作者: 游夫
......现在再看看你的例子,永居的一方要入籍,则他或她提出申请之日的前4年,其在加拿大境内累计居住的天数加上陪伴其加拿大公民配偶在加拿大境外累积居住的天数等于或多于1095天,就符合入籍对居住时间的要求了.

引用:
作者: onlife
.....而如果是那位永久居民要入籍,上面那种办法就不行了,虽然以上办法的在国内呆的时间计入保留永久居民身份的2/5,但却不计入入籍的3/4,所以,要入籍你就必须在这里呆够三年。
游夫与onlife的观点完全不同,但有好像各有道理,希望双方更详尽的阐述和证明,更欢迎大家继续讨论,多谢大家的参与.
老汉 当前离线  
回复时引用此帖
发表新主题 回复


发帖规则
不可以发表新主题
不可以发表回复
不可以上传附件
不可以编辑自己的帖子

启用 BB 代码
论坛启用 表情符号
论坛启用 [IMG] 代码
论坛禁用 HTML 代码



所有时间均为格林尼治时间 -4。现在的时间是 09:50

请尊重文章原创者,转帖请注明来源及原作者。
凡是本站用户自行发布的任何信息,皆不代表本站的立场,
华枫网站不确保各类信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也不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以及任何法律责任。

Copyright © 1999-2024 Chinasm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