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20th, 2008, 18:4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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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请教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概念
18岁以下是未成年人,我听说在安省,16岁为视同于成年人,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他们就可以搬出去住或再惹事,就应该自己负法律责任,那家长应负什么责任?请内行人指点,或从哪里能找到这方面的信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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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3rd, 2008, 19:23 | 只看该作者 #3 | |
保守党常务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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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参看: http://www.dfait-maeci.gc.ca/canada-...ajorite-en.a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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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6th, 2008, 14:46 | 只看该作者 #12 |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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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所有被判终身监禁的人最终都能得到假释。一级谋杀的人假释要25年后。而且被判终身监禁的人终身不会再有真正的自由了。 即使他们得到了假释,也是有严格的condition并在CSC parole officer的supervision下的。这condition包括不能离开加拿大,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工作生活等等,有的condition甚至包括不能有电脑,照相机。 如有任何违反condition或甚至又犯新罪了,都会随时再回到监狱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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