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7th, 2009, 15:5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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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纠纷
说起来真不好受。 说好CLOSEDAY是十二月三号,结果对方要拖到四号。当时同意了。可是十二月四号时,对方律师还在说不知四号能否CLOSE,要等通知。我方律师说你必须今天CLOSE,否则将CHARGE 对方费用。对方律师一直没动静,直到五点钟才将资料突然送到我的律师这儿。并要求我的律师六点钟之前把资料送到对方。因为是RUSH HOUR,资料到达对方律师楼时已经到六点四十分。现在卖方反说我们违约,让我付七百五,外加二百五LEGAL FEE还有每天七十块的银行利息。 心情很差,我不知道这个官司怎么去打。我的律师说,首付可以马上拿回来。但是之前交的一万五的订金还要打官司才拿得回。 本来是一片好心同意对方延迟一天,反而被对方陷害。之前我的律师一直打电话催交文件,可是他们就是不理。直到上周五五点钟才将资料送来,导至我方无法按时将文件于六点钟之前交给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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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7th, 2009, 16:0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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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我现在强吃下心中这股怒气,同意付这些钱。那么卖方是不是更加有理由说是我违约,而可以更加有理由的不但不卖给我房子,反而要收掉我的一万五的订金?我打这个官司最可能的结果是什么?有没有网站可以上上查查加拿大怎样处理这种纠纷的?对方律师的资料直到五点才到我方律师楼,可以做为一个延迟的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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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7th, 2009, 16:36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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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钱在十二月三号就打到我的律师INTRUST帐户上了,在这件事里,我没有任何错的。 他们之所以说我违约,就是说我十二月四号没有在六点之前将文件送交给他的律师楼,其实这是因为对方直到十二月四号五点才将资料传来的。我不知我的律师是怎么操作的,总之我认为不能由我来出这笔钱才对。 我对我的律师助理说(华人),这件事我没有错。同时我的合同上写的日期是十二月三号不是四号,三号没收到他任何资料。但是她说,当时对方律师与我的律师通了EMAIL,有证据表明我们同意延迟一天。 另外对方律师的文件错误百出,就因为纠正这些资料,也耽误了一些时间。 请问如果上法厅,大家觉得应该是个什么结果?我现在真是很累了,不希望再折腾来折腾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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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7th, 2009, 17:0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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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又致电给律师助理,得到一个新信息。 她说事实上,对方律师的三个文件直到今天才送到我的律师那儿,一个是房子的GARANTEE(BUILDER),另一个是一个什么AGREEMENT,还有一个不太记得。我问律师助理,这三个文件是不是最迟在十二月四日送到我的律师这儿?即便我们的资料在六点之前到(六点四十分送到),是不是因为这三个资料的缺失,也无法CLOSE? 她回答说,是的,即便我们的文件在早上八点钟到对方律师楼,但因为没有这三个文件也无法CLOSE DEAL。所以她说等到明天看看,如果对方还是这样,就要打官师。她已经通知对方不能卖这个房子,因为已经有了AGREEMENT的。 我的律师从十二月三号就一直与对方律师打架。我的律师说,她从业三十年还没见过这么不讲道理的律师的。先是我方律师助理十二月二日发传真打电话要他提供资料,他都不理不睬,后来又打电话,他接了,反而把我的律师助理骂了一顿。后来,快下班时,他又发了一什传真,说他以为是十二月四号CLOSE,所以三号不能CLOSE,要延迟一天。后来十二月四号直到下WU才说可以CLOSE,说他的客人回国了可以签名了。结果送来的资料又是错误百出,又不全。我的律师助理改了错误让他回复确认,直到半小时后,他才回复说按我的律师说的做。导至资料没有及时送到,后来他来了一个传真说,如果六点零一分没收到资料,就似我方违约。 今天早(周一),他打电话说他的CLIENT不卖了,因为我们违约。结果后来十二点左右,他又将资料传来(也就是以上所说的三个资料),本来这样就是说可以CLOSE了。结果我的律师助理发现他把我们应该填的资料他们填了,这样填成我是第二次买房,这样意味着我应该多交五千多的TAX TRANSFER。这样我的律师助理又要求他们更改这个错误,让他们再签名。结果对方律师说,可以,但是这是我们的违约,除非我们愿交750+250+三个银行利息才可以。 这肯定是没道理的,所以不接受。 我的律师助理告诉我,这个官司肯定能打过,而且不旦要得到房子还要得到他们违约的损失。 我现在呢,也不是很懂,不知她说的是不是一定是这样。我买房也是要图个开心,碰到这种人还真是心情好不起来。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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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7th, 2009, 18:29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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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想法呢?有这三条: 第一条,和为上,如果对方明天还能签字,我就什么都不计较。这个工作上我的经纪去做。但对方AGENT休假去了,所以今天找的是另一个委托人。经纪到现在没给我回复。我的经纪人还可以的,何况他还要考虑到我今后还会与他合作。相信他会尽力。 第二条,即我们的文件在六点以后到,但是对方本该大十二月四(上周五)提供的资料,为什么直到今天才到?即便我们当初将资料于六点之前送交给对方,也意味着因他们的原因不能CLOSE。 第三条,万一不行,就找别的律师打官司了。我考虑的是,即便他们说我们的资料没于六点之前交到,但这也不是我(买方)的责任。因为我的钱于十二月三日就到帐等到他们CLOSE了,我的其它资料也于这天准备好了。如果真有什么违约也是律师楼与律师楼之间的问题(协调)与我无关。所以卖方也不应该以此做为理由要CHARGE我的费用。 不知以上三点站不站得住脚,请各位分析一下。 BY THE WAY,目前来说,我的律师助理只说一定可以打过这个官司,但没有说撒手不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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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7th, 2009, 18:33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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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资料虽然于六点四十分到,但事实上他们也接受了,今天一天直到下WU四点,一直在他们手上。直到四点以后,我们准备打官司,才将资料取回来。 何况今天有一度他们同意CLOSE了,只是发现他们将资料做错了,改了后让他们签名,他们就又说不CLOSE了。 我的律师助理说,我们不旦可以告到让他将房子卖给我,还可以同时要求他们赔偿损失。我的律师说,已经发NOTICE给他们,让他们不能卖此房,因为此房已经有AGRE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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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7th, 2009, 18:52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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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7th, 2009, 19:43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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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听来您似乎有看过类似的CASE。 能否说说您的建议是什么呢?因为现在已经被对方逼得没有办法了。我也不是想打官司,我买房还是要买开心的,一打官司,是一件高兴的事情都不高兴了。 您能否说说在这个CASE里,对方有什么优势理由?是否成立?我要打过这个官司抓哪几点?经纪要打哪些方位?知道这个是冒味的请救,希望您不要介意。我的律师助理也说要上小额法庭打官居司。您觉得这个法律助理说能打过这场官司的说法有误吗? 因为她说不论从哪方面来说,他们都是死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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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7th, 2009, 20:26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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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看到您的这段话,心情稍稍好了一点点。也就是说卖方是不能卖这个房子的了,这样的话,如果万一我的官司没打过他,那么我将会承担哪些损失呢?恳请您再抽点时间说一说。 另外,听您的建议,是不要找律师先。要经纪先找人,请问找什么样的人呢?如果不方便回答,能否请您PM我?知道这样十分打扰到您,十分抱谦。 我的经纪总的来说,是个好人,也有沟通能力。但是有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我也不清楚,也不好意思去问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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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7th, 2009, 20:3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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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收到经纪的电话。他说他与卖方经纪的委托人沟通了。但是结果简直让人啼笑皆非。 根据我的经纪所说,对方竞然认为第一次与第二次都是我们违约。说第一次是十二月三号,为什么我们不CLOSE,还要CHARGE他二百五的LEGAL 费。我们说,第一次十二月号没CLOSE是因为一直没收到您提供的资料,如果没有你提供的资料,我们怎么去CLOSE呢,怎么算ADJUSTMENT的钱呢。结果他们又说了第二次我们是违约,我们说了,你们周五也就是四号是有给一些资料给我们,但是不是全部。其中三个重要资料你们没给,直到今天上WU才收到。所以依旧不能算违约。 最后,经纪在中间做调解,说他就损失第一次的二百五的LEGAL FEE,后同这几天的费用就是双方都不CHARGE双方的了。如果双方能同意,就继续在明天CLOSE。我刚才说了,这种调解我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我不会出任何钱给他。如果他也答应了,那就可以明天CLOSE。 就等明天的结果吧。万一不行,看来打官司避免不了。 我不明白的是,为何对同一件事情,不同人的理解为什么这么大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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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7th, 2009, 20:47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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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8th, 2009, 09:36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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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万一沟通不了,就拉倒了,只能打官司了,只能是说学了一次经验。这个房子也不是十全十美的房子,也有许多不好的地方。放弃就放弃好了。当然如果即能拿到这个房又能陪偿损失,那是最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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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8th, 2009, 09:39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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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关键是对方的律师在搞小动作,对方律力极力不配合,也不懂,送的资料都是今天一点,明天一点不全。如果对方的律师是个通情达理的人,相信早都没有这个问题了。两个律师都为这点小CASE吵了几次架了。我的律师是个女的,看起来最起码六十了,她说她从业三十年来就没碰到过这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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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8th, 2009, 14:01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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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个不是我的错,我一点错都没有。要有矛盾也是律师与律师之间的矛盾。但终归是对方律师的错。 我的律师也管了这件事,为这事与对方吵过几次架。现在就是僵在这里了。 问题是对方的经纪度假去了,没办法与卖方直接沟通一下。我的律是助理出了NOTICEHOLD住了这个房子,对方暂时是没办法卖了。 今天我的律师助理将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的写了下来,将之发对给对方律师,对方经纪,对方经纪公司。我们方面我有。 现在是否有必要将首付款从我的律师INTRUST帐户上提回来我的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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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8th, 2009, 19:10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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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的律师又发了一封信给对方,说要对方马上CLOSE,否则就要上COURT,让COURT来JUDGE,让COURT来强制执行CLOSE这个CASE。不知是否有这种说法。这是律师亲自写的,不是助理告诉我的。我也看了这封信。 今天我们将事情的原原本本写了出来,并声明我们可以不CHARGE他们的费用,但也不可能赔他们什么费用。但是直到现在没有任何回复。 请问我的经纪到底要怎么做呢?能否请您帮个忙说清楚一点?我觉得他也在努力了。您的意思是直接找到卖家谈吗?谢谢您的帮助。 我不是很喜欢这个房子,但因为找不到十全十美完全符合我心中愿望的房子,也就妥协了。所以现在的我真是很累,不想再去折腾看房,比较,再抢OFFER等等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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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8th, 2009, 19:50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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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9th, 2009, 09:52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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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是要打官司了。现在对方好像一点都没有想CLOSE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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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9th, 2009, 13:47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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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得对。昨天我的律师将那个REGISTER 的东西发给他了,同时,她也写了一封信让他回答是卖还是不卖,否则我们将向法院申请强制制行过户。 关键是对方律师是个怪物,我们这边的LAW CLERK向他催这个ADJUSTMENT催了整整六次才在下WU五点拿到没有错的文件,直到这一天,他还有三个文件没有送来。而我的律师也没与他计较,将支票等送出了。 他现在就抓住一个辫子,说我们的资料晚了半小时。事实上,即便早到了,四号这天也可能CLOSE不了,因为银行二点钟就不接受办理这些货款等事宜了。 我昨天晚上给卖上经纪留了言,结果她收到了。今天她与我的经纪联系上了。她说卖家现在是想CLOSE的,是因为律师告诉他我们违约了,让我们付一千多的额外费用给他,他才CLOSE。 目前此事正在沟通中。沟通中的核心问题是我不愿出这个钱,而如果对方律师要的话看怎么说。 我今早的心情也不好,但现在稍稍好了点。即然碰到这种怪物,也只能面对了。何况我本人没有任何过错,即便打官司也不怕。即使在加拿大,法律制度不同,但公理是一样的,相信我不会损失到哪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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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0th, 2009, 09:54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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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双方经纪进行了沟通,沟通后的结果,是卖家完全被对方律师误导其实卖家十二月三号就赶回签了字,不明白对方律师还说要拖到四号,甚至到七号星期一。 开始是卖家不CHARGE我们,我们也不CHARGE对方。但后来这个怪物律师坚持要收七百五的律师费(我们),所以卖方不可能出,只能推到我这儿。我也不可能出。所以事情还没有进展。 其实买家与卖都很无辜,就是这个律师出错也弄到买家与卖家成交不了。 经纪有点想让我出一半,我当时毫不迟延的拒绝了。我打算今天再没有CLOSE,我就要打官司了。或让他把一万五的订金给我退回来,他卖他的房子,我买我的另外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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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0th, 2009, 22:49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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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律师是天下最令人叫绝的怪物律师。我以后再买房如果对方律师还是他,坚决不买那个房子。 昨天说了我不愿出这个钱。不是这点钱的问题,是这口气的确不顺。今天态度更坚决。后来我的经纪与对方经纪商量,决定我的经纪出五百,对方出二百五。我觉得不好意思,就说让我也来出两百五。后来律师助理拿了这个CASE报告给我的律师,她开始还不同意,说不CLOSE,要打官司,说对方太过份。 后来再与对方律师联系,因为有了上次的教训,所以要求明天CLOSE。结果他说要今天CLOSE,否则又要CHARGE银行利息。所以后来决定今天CLOSE。结果对方律师送来的资料又是错的,而且是两点才到。多CHARGE我几十快钱。这次我的律师助理学聪明了,就按了他的意思开了支票。但另外又做了一份资料,让快递公司把他多收的钱要回来。结果这次这个怪物总算有点人性了,将钱给快递公司带回来了。我明天去公司拿KEY及其它资料。 我的律师助理说了,一定要去这个协会去REPORT他。我的律师也是要加入的。我呢,肯定只要用得上,我是一定要尽力的。我的经纪就不用说了,也是对他恨得牙根痒痒的。卖方就不知道了。也许现在还是相信他律师的话呢。 大家记住,这个律师的办公的地方在多伦多靠西的位置。不是中国人。这下我见识了为什么有些人对律师一点好感没有的原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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