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16th, 2019, 22:09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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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公会的进阶表态挺有趣的。曾经他们是认为公民抗命只是哲学原则而非法律原则,不能在法庭上用来抗辩,然后他们也坚持各方要遵守无罪假定原则,但他们的意见书是违反这些原则的,可见这场信任危机激化到让专业人士愿意赌上专业原则来抗争。 而中央的表态时间表也很有趣,一开始根本没当回事的,两岸本来就有足够的共同打击犯罪条例可以用,十年前就已经和台湾互相转交罪犯了,送不送刘銮雄陈同佳都不在那个考虑级别,只是国际反对声音越来越大后,五月中才不得不开始表示支持。 如果SARS后送给香港十年的自由行黄金商业繁荣是怀柔政策,现在香港功能的弱化层度,它在大陆眼里,价值已经降lev到什么程度有眼看的。 最惨的的确是香港走不掉的民众,联合声明时没人帮他们要到更好的筹码,自由行的糖又抗拒不了,现在山中无人,本身竞争力也抵不过新移民,草木皆兵,谁煽都能动,除了反对真不知还能怎样,因为在他们层面看,刘陈送不走好像也真没多大问题。但下一个陈guji也学好了,下次带人出境处理,然后别用人家的卡,不主动承认,就可以平安好一阵子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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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7th, 2019, 00:5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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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呐。台湾退出国际刑警后,一直回不去,不然会快很多。不过也不怕,台湾不是判了他三十年吗,只要他离开香港,能去的地方也不多了。例如去深圳,台湾就能向大陆申请协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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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7th, 2019, 01:0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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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耶,台湾好像还没废死,那么说来,就算逃犯条例像现在这样改,陈的例子也未必能移交啊。他是一尸两命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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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7th, 2019, 20:09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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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种nobody的杀人犯居然也能有空隙走位,也是挺内个的 中港澳台四方,中已经和其他三方有不同的协助治安的约定了。 就这个单一事件,有治安危机的只是台湾和香港,台湾可以成为香港人的犯罪死角,香港可以有不被惩戒的境外犯罪分子自由行。 有趣的是香港人居然不反 不送台。 到底是为了 反送中 宁可不送台呢, 还是因为 反送中 而忘了要送台? 或者就是不爱送中也不爱送台?! 要知道能改例才是体现港府自治能力的啊,竟然这么白白浪费了。 一开始港府是要求只改送台,但这种类引渡的条约都是主权级的对话,中央哪可能同意,林郑才加了中澳陪衬,想赌赌能不能过吧 结果越解越乱。 现在不改 中央应该更高兴咯 最多搁置25年 无论想改还是不想改 都不到港府说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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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8th, 2019, 05:42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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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权突破主权寻求发展需要太多运气和智慧。第三方看这个或许只能设想,在没有运气也没有智慧的情况下,还有什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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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8th, 2019, 19:3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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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8th, 2019, 19:38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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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8th, 2019, 19:54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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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也算是治权发展好了的例子吧,不过最大原因还是归功于运气,英国那会儿真不想要它们了。理顺后李光耀还是重新加回英联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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