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1th, 2009, 15:1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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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人的收入证明:
大使馆的材料上说: “邀请人的收入及财政状况证明,须为来自于加拿大的独立第三方性质的文件,可靠并且易核实(例如但不局限于:加拿大税务总局出具的税单(NOA),显示收入情况的雇佣证明信,缴款存根,银行对账单,执业专业人士出具的薪酬支付报表或财务报表)” 是不是出具以下任何一种都可以,还是要列出的都要准备: 加拿大税务总局出具的税单(NOA), 显示收入情况的雇佣证明信, 缴款存根, 银行对账单, 执业专业人士出具的薪酬支付报表或财务报表 than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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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1th, 2009, 16:10 | 只看该作者 #2 | |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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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银行存款单-(暂时没有工作的),最好提供。而且提供SAVING和CHECKING帐户的比较好。 工资单(PAMENT STUB)-最好提供(没有工作的,就没有),我当时没有提供全, 就交了几张,象征一下,VISA也批了。可见,这个不是主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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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淡淡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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