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25th, 2005, 20:22 | #1 |
加拿大帝国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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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教Joe几个问题.
有些方面概念不是很理解, 想请教一下. 1. 加拿大在公司的定义上面有省公司和联邦公司, 规定省公司只能在本省做生意, 如果跨省得注册联邦公司. 那么如果是个人公司, 通常只能在一个省注册(或者不注册), 如果想做其他省的业务, 或者美国的, 其他国家的一些服务类业务(不是产品销售类), 就变跨省跨国业务了, 操作上有没有问题? 2. 如果代理国内公司的某产品, 国内公司称海关方面由他们负责. 是否可以以该公司销售代表的身份个人在加拿大联系客户? 如果国内公司的产品或者操作方面存在法律问题, 在协议分清责任的基础上, 在加拿大的销售代表有没有连带责任? 3. 如果以个人代理国内公司的产品(相当于以公司身份代理第三方国家的产品), 有没有一些进出口方面的license需要专门去申请才能做? 多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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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5th, 2005, 20:58 | 只看该作者 #3 |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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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的定义,不能从事外省业务指的是在外地开办有物理办公地点/仓储/销售等等行为,比如你在网上卖东西,可以卖给全世界而无需在所有地方注册。但是你如果计划在客户集中的城市设立销售/服务网点,就要求需要在当地注册。 2)你可以以国外公司销售代表在加拿大联络客户,不过通常这种身份的销售效果并不好,很多正规公司要求vendor(供货方)在当地有正式的办公地点,免得上当。 3)你代理产品,只要对方授权就可以做。具体是否要进口许可要根据不同品种的要求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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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5th, 2005, 21:26 | 只看该作者 #4 | |
加拿大帝国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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